根據《寧波市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甬兩新辦發〔2024〕2號)、《寧波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甬商務流通〔2024〕 175號)等文件精神,在全縣范圍內實施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F公開征集2024年度象山縣廢舊電動自行車回收企業,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象山縣注冊從事再生資源回收業務的企業,持有房地產權證或租賃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2.具備上門回收、裝卸、開具報廢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等服務體系,回收整車(包括電瓶)才可以開具報廢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
3.建筑物或構筑物相對封閉,營業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
4.與報廢電池處置單位簽訂回收合同,回收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以及一般固體廢物,按要求進行分類貯存和按規范處置;
5.安裝電子監控設備,且影像資料能保存一年及以上。
(二)報名須知
在政策實施期間,入選企業必須為銷售企業開具真實有效的整車(帶電瓶)報廢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
入選企業須嚴格落實風險防控要求,采取積極舉措預防并制止假證明等惡意行為,因報廢電動自行車回收企業原因導致銷售企業無法享受補貼政策,該補貼資金由回收企業承擔。
(三)申報流程
1.企業申報
即日起,企業到象山縣商務局提交申報材料,地址:象山縣丹東街道賓陽路35號;聯系人:胡怡,電話:65722886。截止日期:2024年9月27日,逾期未送達不予受理,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2.部門審核
縣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現場進行考核,確定參與企業。征集的參與企業資格有效期與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一致。
3.名單公示
縣商務局對審核通過的回收企業名單分批次進行公布。政策實施期間,縣商務局綜合評估企業情況,動態調整參與企業范圍。
特此公告。
象山縣商務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