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12時10分許,位于象山縣賢庠鎮的象山劍紅編織廠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80余萬元。2023年9月14日,象山縣人民政府對《象山賢庠象山劍紅編織廠“6·28”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進行了批復。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工作規定,象山縣安委辦成立事故評估工作組,對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現將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評估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2024年7月24日,象山縣安委辦成立了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和有關部門及安全專家組成的評估組,依據該起事故的《事故調查報告》,評估組采取資料審查、座談問詢、查閱文件、核查抽查等方式,完成了對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的評估。
二、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象山縣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對象山劍紅編織廠經營者王建國處以貳萬叁仟元整的行政處罰,因王建國無力繳納罰款,象山縣應急管理局同意其分期付款至2024年10月25日,目前尚未完成罰款的收繳。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整改措施落實情況:事故發生后,象山劍紅編織廠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廠區電氣設備、電氣線路等進行檢查,包括電氣設備、設備防護罩缺失等安全條件進行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嚴防事故的發生。
2.有關部門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收到事故批復后,象山縣應急管理局將事故調查報告全文及時在政府網站上公開,事故的發生經過和處理結果在全縣各行業領域都起到了極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3.賢庠鎮人民政府立即聘請安全中介機構對轄區內企業開展了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隱患大排查,并召開企業警示教育會議,要求各企業吸取事故教訓,堅決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四、總體評估意見
評估組經綜合評估后一致認為,各單位均能依據縣政府批復意見,對有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作出相關處理,未發現不按規定落實責任追究的問題。事故責任單位能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按照事故調查報告的要求建章立制,進行事故各項責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評估單位基本落實了事故調查報告責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
象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