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06/2024-16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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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政策
水利
2024-08-19
縣水利局
縣水利局
通知
主動公開
象水發〔2024〕51號
象山縣中型水庫管理中心: 為加強河湖生態流量管理,加快復蘇河湖生態環境,根據《浙江省水利廳關于開展已建大中型水庫生態流量核定與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水資〔2023〕22號)等文件要求,縣水利局聯合寧波市生態環境局象山分局組織開展了中型水庫生態流量核定與保障相關工作,形成《象山縣中型水庫生態流量核定與保障實施方案》,確定隔溪張水庫最小下泄生態流量為0.009m3/s;溪口水庫最小下泄生態流量為0.012m3/s;倉岙水庫最小下泄生態流量為0.008m3/s;上張水庫最小下泄生態流量為0.022m3/s或下游4-5號堰壩水位不低于3.75m;大塘港水庫生態基流為水庫水位不低于-3.00m。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你單位指導各水庫認真貫徹執行。 象山縣水利局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象山分局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