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
1.加強各大領域與主管部門協作力度,抓實跨部門“橫向統”、抓牢跨層級“縱向統”,深化執法監管“一件事”。
2.持續推進行政檢查計劃統籌、亮碼檢查等任務,做到“無計劃不檢查”“未統籌不檢查”“非必要不入企”,以行政執法質效提升推動營商環境優化提升。
3.常態化通過省“大綜合一體化”執法監管數字應用平臺開展檢查、協辦、抄送等,確保貫通事件、風險事件等處置率和按期處置率達標,推動改革指標落地見效。
二、加強重點領域綜合執法工作
1.持續開展“三位一體”長效培訓,推動“專科執法”向“全科執法”轉變,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2.針對特別高頻高發的賦權事項進行業務指導,圍繞工作難點、疑點進行深入交流。
3.開展“守安全、防風險、助發展”執法大整治行動,以市容、市政、生態等七大領域為重點,以實戰檢驗執法培訓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