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576017/2024-16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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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縣公積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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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主動公開
象房金〔2024〕4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承辦銀行: 為切實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縣房地產市場和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情況,經縣房委會批準同意,現就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調整如下: 一、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戶提高至100萬元/戶。 二、購買改善性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 三、其他政策不作調整。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1日起執行。本通知執行前借款人公積金貸款業務已受理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 202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