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名稱:象山縣蘭園幼兒園
幼兒園地址:象山縣丹東街道南河路381號
辦園性質:
本園由寧波市象山縣教育局舉辦,經寧波市象山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業務主管單位是寧波市象山縣教育局。本園為實施3年制幼兒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并兼設托育部,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辦園宗旨:
本園自2019年9月開園以來,以“抱樸守真,圓潤共生”為辦園理念,努力打造一所崇尚自然、友好共生的幼兒園。憑借濱河而建的地理優勢,幼兒園以“親親南大河”為拓展性課程,培養親自然、愛探究、善表達、護生態的兒童。倡導兒童與他人、與自然、與世界和諧共處、相生相長,讓兒童在游戲、探究、體驗中快樂生活、生動學習、健康成長!
辦園規模:
本園是一所省四星級公辦幼兒園。幼兒園占地面積6922平方米,建筑面積3826平方米,綠化面積1740平方米,戶外活動場地1876平方米,按浙江省一級幼兒園標準建設,擁有12個班級規模,幼兒園面向象山縣丹西、丹東街道片招生。幼兒園環境優美宜人、布局精心合理、功能用房齊全、設施設備完善,能充分滿足每個孩子生活、游戲、學習的需要。
內部管理機制:
幼兒園實行黨組織領導的園長負責制,健全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幼兒園黨組織全面領導幼兒園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支持和保證園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園長是幼兒園的法人代表,在幼兒園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按照幼兒園黨組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幼兒園的保教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機構設置:
幼兒園依據規定,設置園長室、副園長室、總務室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園長主要負責幼兒園全園工作。
副園長協助園長做好教育教學、教科研、師訓、行政辦公室等工作。
副園長協助園長做好黨建、安全、衛生保健、食堂管理等工作,為一線提供服務和保障。
總務處主要負責幼兒園的基建、維修、膳食管理,為師生服務,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
招生范圍:
幼兒園面向象山縣丹西、丹東街道片招生,招生對象為符合入學條件2至6周歲適齡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