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510/2024-164398
部門文件
縣級政策
財政
2024-06-30
縣財政局
縣財政局
通知
主動公開
象財預〔2024〕253號
縣級各部門、各預算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有關規定和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結合我縣縣級預算管理實際,現就編制2025年縣級預算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縣委工作要求,圍繞中央、省、市、縣重點任務,統籌財政資源,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障重大決策部署。堅持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硬化預算約束,強化績效管理,嚴肅財經紀律,防范化解風險,在支持高質量發展中增強財政可持續性,著力構建具有寧波特色的“綜合統籌、規范透明、約束有力、講求績效、持續安全”的現代預算制度,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濱海花園城市作出財政貢獻。 二、編制原則 (一)強化統籌,收支平衡。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全口徑預算管理。加強各類資金資源統籌,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牽引撬動作用,協同聯動財政金融工具,實現多維目標的動態平衡。 (二)壓減一般,突出重點。堅持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勤儉辦一切事業,嚴控一般性支出。圍繞中央、省、市、縣重大決策部署,大力優化支出結構,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投入,兜牢兜實“三保”底線。 (三)規范管理,講求績效。壓實部門和單位預算管理主體責任,深化管理改革,嚴格預算編制,硬化預算約束,規范預算執行,推進預算公開,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四)防范風險,守住底線。統籌發展和安全、當前和長遠,加強財政運行監測分析,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加強中長期支出事項管理,杜絕脫離實際的過高承諾,促進財政可持續發展。 三、編制具體要求 (一)編制范圍 與縣級財政有經常性撥款關系的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包括一級預算單位和二級預算單位。 (二)收入預算 各部門、單位要依法依規將取得的各類收入納入部門或單位預算,未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在編制預算時,各部門要加強所屬單位非財政撥款收入管理,在部門和單位預算中如實反映非財政撥款收入情況。各單位要結合歷年收入情況和下一年度增減變動因素,根據經濟發展形勢、單位職能職責及事業發展規劃、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分析、預測2025年可能取得的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項收入,充分合理預計非財政撥款結余收入規模,按收入類別逐項完整、準確填報。各項收入與以前年度增減變化較大的,要逐項說明原因,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縣財政局。 (三)支出預算 各單位應根據預算編制原則,按照零基預算理念和綜合預算方法編制2025年預算,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縣財政局。要統籌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和單位資金,按照輕重緩急原則合理有序安排支出預算,無預算不得支出,合理安排支出計劃,嚴禁超進度支付。 根據《中共象山縣委 象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落實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20〕1號)要求,構建全方位預算績效管理格局,全面編制政策和項目績效目標。預算及績效目標編制以主管部門為單位,其下屬單位的預算及績效目標編制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編入主管部門預算并單獨反映。 1.基本支出預算 各單位在編制預算時,應按照編制、實有人數、資產情況和有關預算管理制度編報基本支出預算。各單位在編制基本支出預算前,應認真填報單位信息、人員信息和日常公用信息等相關基礎資料。人員支出預算按實編制,日常公用支出預算按定額編制,不得擅自提高標準和調整列支渠道。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預算編制應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及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預算安排上統籌各類資金,突出重點,壓減一般。要堅持量力而行,根據政策和項目的實施進度等情況,合理編制分年計劃,科學安排年度預算,并根據財力可能和輕重緩急對項目支出進行排序。項目支出按以下四類順序安排:基本民生支出,債務還本付息資金項目,國家、省、市、縣重點工作,其他需安排的項目。 各單位應在預算編制前提前謀劃,根據《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寧波市預算項目庫管理辦法>的通知》(甬財預〔2022〕460號)要求,開展存量項目清理、新增項目申報等項目儲備,進一步發揮項目庫的支撐作用,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各部門、單位應把好項目立項和入庫關,加強項目入庫審核,入庫項目應當按規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論證、制定具體實施計劃、規范填報項目基本信息,根據項目內容、支出性質和支出方向等,準確選擇相應的專項事務類別、財政熱點分類、重點剛性支出范圍、專項資金支出領域等熱點標識,確保立項項目依據充分并具備可實施條件,按規定須由相關職能部門前置審批的,應完成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單位原則上應對新增、到期繼續、發生重大調整(政策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或資金規模增加超過一定幅度)的政策和項目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事前績效評審未通過的項目不得納入財政項目庫。 各部門、單位應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績效目標內審機制。各單位應科學、合理編制績效目標,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縣財政局,績效目標審核不通過的不予安排預算。 各部門應細化預算編制,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凡是可以納入預算單位的,均應細化到具體單位、具體項目,部門一般不預留待分配資金,不得代編應由所屬單位實施的項目預算。嚴格按照財政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的支出科目編制項目支出預算,項目中不得出現“行政運行”“事業運行” 等反映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基本支出的功能科目,嚴控列報“其他支出”科目規模,提高科目編制準確性。實行歸口管理的專項資金以及部門待分配資金,資金管理部門應及時研究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填報預算細化表,按照項目審核流程報批后,預算“二上”時細化落實到具體實施單位和項目,并納入相關單位年初預算。 貫徹落實《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預算管理的通知》(甬政辦發〔2019〕13號)等文件精神,加強政府投資預算管理。各部門編制預算應根據項目情況,按謹慎、夠用的原則,合理估計項目進度,按合同實際支付進度編制項目預算,政府投資預算編制須細化到各個項目,原則上不允許未細化項目打包安排預算。 根據《象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象山縣政府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象政發〔2020〕34號)精神,加強政府信息化項目預算管理。對符合我縣數字化改革工作要求的政府信息化項目,各部門應合理估計項目進度,按合同實際支付進度編制項目預算,政府信息化預算編制須細化到各個項目,原則上不允許未細化項目打包安排預算。 3.政府采購預算 單位財政支出(含各類專項支出)中涉及到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應依據縣級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及框架協議(定點采購、協議采購)管理政策,結合資產配備標準,綜合考慮資產存量狀況等因素,確定年度采購需求,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同步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將日常通用產品細化到末級采購品目。政府采購預算要應編盡編,加強采購預算管理。 4.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嚴格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2號)、《象山縣進一步深化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實施方案》(象改辦發〔2024〕8號)等有關規定要求,規范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按年度購買服務目錄同步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完整反映購買事項、資金來源、服務類別、服務內容、承接主體等具體事項,并與政府采購預算相銜接。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要應編盡編。嚴格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追加,部門單位在預算執行中追加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的,需按程序報批。 5.“三公”經費及辦公費、會議費、培訓費和委托業務費預算 從嚴從緊控制“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委托業務費預算。各部門應根據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支出標準,結合部門承擔的具體工作任務,統籌安排“三公”經費。加強對相關支出事項必要性、合理性的審核,不得安排無實質內容的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等活動。行政和參公事業單位不得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因公出國(境)費。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壓縮接待數量和費用,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支出標準。鼓勵采取線上方式開展公務活動,加強地點相同、對象重疊、內容相近等公務活動整合,努力節約運轉經費開支。建立委托業務費負面清單制度,細化預算編制,強化全過程管理。 6.節慶、展會、論壇活動預算 各部門、單位應全面梳理年度舉辦的節慶、展會、論壇活動,對確需舉辦的活動,應主動向前置審批部門申報,前置審批部門審批認定意見作為財政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每項活動必須單獨編制項目,不得與其他項目支出合并編制預算,并按規定打好標識。項目名稱應準確規范,除涉密項目外,應與活動名稱一致。各部門、單位應對項目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被發現應屬于節慶、展會、論壇活動項目,但未按要求報送預算的,相關經費收回財政。細化項目預算編制,按要求報送《節慶、展會、論壇活動明細情況表》,有確定支出標準的,應當嚴格按標準執行;未明確標準的,應當厲行節約精簡支出。嚴格控制節慶、展會、論壇活動經費追加和調劑,年度執行中原則上不予增加經費,不得調劑用于其他支出,不再使用的經費結余收回財政。各部門、單位應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節慶、展會、論壇活動項目的全過程績效管理,明確績效目標,按規定開展績效監控與績效自評;縣財政局開展績效抽評和重點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以后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7.結轉結余清理 嚴格執行《關于印發象山縣縣級部門預算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象財預 〔2015〕139號),從嚴控制財政撥款結轉項目,除特殊資金允許按規定結轉下年外,其余資金實行“一年一清”。對上級轉移支付資金,連續兩年未用完的(上年預算安排在下一年度末仍未用完)或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由財政收回統籌使用。結轉資金須按原用途結轉下年繼續使用,原則上不得調整用途。縣級各部門應準確預計年底結轉資金情況并納入年初預算,對于預計結轉資金規模較大的項目,適當減少當年預算安排。 (四)縣級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編制 縣級各部門是部門三年滾動財政規劃的編制主體。2025年縣級各部門均須根據中期財政規劃的要求報送相關數據。各部門按照集中財力辦大事財政政策體系、工作計劃和事業發展目標等要求,在項目庫編制未來三年分年度資金安排計劃。各部門制定涉及財政支持的重大政策或實施重大政府投資項目時,應會同財政部門建立中長期重大事項科學論證機制。 四、編報程序和時間安排 2025年縣級預算編報采用基本支出預算“一上一下”、項目支出預算“二上二下”程序,具體安排如下: (一)預算“一上”(2024年8月15日前) 各單位應根據縣財政局下發的預算編制指南,在清理整合項目支出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職責和工作計劃等,按規定編制收入預算、項目支出預算,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縣財政局。 (二)預算“一下”(2024年9月20日前) 縣財政局對各部門上報的收入預算、項目支出預算建議數、政府非稅收入執收計劃進行審核,綜合平衡后核定下達。 (三)預算“二上”(2024年10月30日前) 1.各單位在核實編制、實有人數和資產等基礎信息數據的基礎上,按要求填報基礎信息庫數據,按規定編制基本支出預算,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于2024年10月10日前報縣財政局。同時,需附送以下資料:本單位人員10月份工資單,包括在職人員統發工資清單、非統發資金清單(含車貼、通訊補貼、鄉鎮補貼等)、2023年度年終一次性獎金審批表、2023年度年休假獎金審批表、2023年“年度考核獎”發放備案表,養老保險金2024年度基數調整審批表的詳細名單,車輛行駛證復印件,離退休人員、精減遺屬和編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工資單。 2.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縣財政局下達的“一下”控制數,調整完善收入預算和政府非稅收入執收計劃表,重新調整本單位預算建議,按規定細化編制項目支出預算,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縣財政局。其中有預算分配權的牽頭匯總部門(含歸口管理部門)應填報預算細化表,按照項目審核流程報批后,預算“二上”時將審核后的預算細化分配到具體實施單位,并由相關單位編入本單位年初預算。 3.各單位要充分預計項目支出結轉資金,按規定列入“二上”預算,結轉下年按原用途繼續使用。對結轉資金較多的項目,應當調減當年預算安排。 4.各單位要認真編報年度“三公”經費、辦公費、會議費及培訓費和委托業務費預算,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說明的口徑編列,繼續從嚴控制各項支出規模。 5.各單位應根據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確定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制范圍,準確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6.各單位應單獨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其中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以上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應當同時編報政府采購預算。 7.各單位要根據項目支出預算等情況進一步調整完善收入預算、績效目標,按要求填報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 (四)預算“二下”(人代會通過后20日內) 年度預算草案經縣人代會審議批準后20日內,由縣財政局批復到各部門,各部門按規定在15日內批復到各單位。原則上項目支出績效目標隨預算同步批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扎實做好本部門、單位預算編制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要求,通過“智慧財政”系統及時、準確、規范編報,確保2025年預算編制工作順利完成。 (二)規范編制審核。各單位要按照相關預算定額標準、資產配置標準、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等要素,精心準備,認真編制;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單位預算編制的審核,確保預算的各項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三)嚴肅財經紀律。部門預算反映政府部門的活動范圍和方向,體現國家戰略和政策。各單位要堅持目標引領和問題導向,完善依責監督的具體措施,加強對主管、監管行業系統和下屬單位的監督管理。各單位要嚴格內部監督,嚴格執行各項財政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認真整改巡察、審計提出的各類問題,完善內控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切實提高部門財務管理整體水平。 六、2025年縣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另行布置。 象山縣財政局 2024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