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進象山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主體區建設,全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濱海花園城市,吸引集聚更多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和團隊來象山創業創新,現將2024年寧波市象山縣“半島菁英”項目引進公告如下,熱忱歡迎廣大海內外人才來象共謀發展、共贏蔚藍!
一、申報遴選批次安排
2024年度“半島菁英”項目全年受理申報,分2批次集中遴選,即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申報項目納入第一批集中遴選,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申報項目納入第二批集中遴選。
二、引進對象及重點
2024年“半島菁英”項目將按照寧波市“甬江人才工程”儲備項目實施,面向海內外擇優引進支持“才能兼備、余生有幸”八條目標產業鏈(即功能材料、綠色能源、船舶建造、臨港裝備、現代漁業、海洋生物、濱海旅游、海洋信息和相關配套產業領域),以及其他有利于促進產業水平提升、引領產業發展的高層次人才和團隊項目。
三、項目類別與申報條件
(一)創業團隊項目
分高端創業團隊項目和資本引才創業團隊項目。
1.高端創業團隊項目。擁有關鍵核心技術,有望提升象山產業水平,引領帶動產業發展,產生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團隊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員,團隊組成結構合理,至少有1名具有豐富創業或銷售、管理經驗的經營管理人。
(2)帶頭人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員一般應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關從業經歷(第一批截至2024年6月15日滿3年;第二批截至2024年9月30日滿3年,下同),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74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帶頭人及核心成員來象山不超過3年(第一批2021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21年9月30日以后,下同)或計劃在象山創業。帶頭人(自然人)須為企業創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東,帶頭人和成員(自然人)合計持股比例超過50%,且持股成員不少于2名。
(3)科技創新領域項目,企業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貨幣出資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下同),帶頭人(自然人)實際到位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城市經濟領域項目,企業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帶頭人(自然人)實際到位貨幣出資不少于50萬元。
(4)科技創新領域項目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且技術成果國內領先,已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城市經濟領域項目要求技術較為領先,商業理念先進、模式可行,具備市場化條件。
2.資本引才創業團隊項目。鼓勵有較好市場前景的團隊,自帶技術、項目和資金來象山發展,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團隊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員,團隊組成結構合理,至少有1名具有豐富創業或銷售、管理經驗的經營管理人。
(2)帶頭人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核心成員一般應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關從業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帶頭人及核心成員來象山不超過3年且已在象山創辦企業(第一批截至2024年6月15日、第二批截至2024年9月30日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手續)。帶頭人(自然人)須為企業創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東,帶頭人和成員(自然人)合計持股比例超過50%,且持股成員不少于2名。
(3)企業實際到位資金中貨幣出資不少于500萬元,帶頭人實際到位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已獲得民間資本投資且實際到位出資不少于300萬元(除象山縣政府性出資部分和團隊自有資金出資外,含資本公積)。
(4)科技創新領域項目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且技術成果國內領先,已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城市經濟領域項目要求技術較為領先,商業理念先進、模式可行,具備市場化條件。
(二)創新團隊項目
擁有顯著創新業績或較大創新潛力,依托象山企事業單位全職開展創新成果轉化或基礎研究的創新團隊,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創新團隊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員,帶頭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帶頭人及核心成員近2年內(第一批2022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22年9月30日以后)已來象山或計劃來象山。
2.帶頭人一般應取得博士學歷學位或具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其他核心成員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3.具有較高創新能力,研究專業符合我縣產業發展方向,研究成果較為成熟、具有市場潛力,能較好提升依托單位的經營業績或創新能力。
4.創新團隊依托的單位運行狀況良好,具備較好的經營業績,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給予團隊必要的創新資金和設備,并提供項目產業化所需的各類要素。
5.帶頭人和核心成員入選后須全職在象山連續工作5年以上。依托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創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東不得作為帶頭人或成員申報創新團隊。
(三)雙創人才項目
雙創人才項目分創業人才項目、創新人才項目和技能創新人才項目(技能人才項目僅限科技創新領域人才申報)。
1.創業人才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擁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近5年內(第一批2019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19年9月30日以后)已來象山且已在象山創辦企業,企業成立1年以上(第一批2019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間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手續;第二批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完成工商注冊登記手續);
(2)須為企業創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東或最大自然人股東,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名創業人才;
(3)科技創新領域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中創業人才(自然人)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城市經濟領域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中創業人才(自然人)貨幣出資不少于50萬元。
2.創新人才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一般應取得博士學歷學位或擁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近1年內(第一批2023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23年9月30日以后,下同)已來象山工作或計劃來象山,入選后須全職在象山連續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2)具有較高創新能力,研究專業符合我縣產業發展方向,研究成果較為成熟、具有市場潛力,能較好提升依托單位的經營業績或創新能力。
(3)依托的單位運行狀況良好,技術創新體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并能為創新人才提供必要的創新資金和條件。
(4)依托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創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東不得申報高端創新人才。
3.技能創新人才項目。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近1年內已來象山工作或計劃來象山,入選后須全職在象山連續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原則上應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精湛技能,在省內同行中擁有較高知名度,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稱號,或獲得浙江省首席技師榮譽;
(2)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攻克技術難關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突出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在全省有較大影響;
(3)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方面有突出貢獻,或培養選手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稱號。
特別優秀或屬于我縣緊缺急需的,可在年齡、學歷等條件中破格一項。頂尖人才作為帶頭人的項目,帶頭人及團隊成員可在年齡、學歷等方面適當破格。
四、資助扶持政策
(一)創業團隊政策
1.項目資助。對入選科技創新領域的高端創業團隊項目,按A、B、C、D類四個層次分別給予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的項目資助;對入選城市經濟領域的高端創業團隊項目,按A、B、C類三個層次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項目資助。
對資本引才創業團隊,按企業注冊之日起5年內實際到位民間投資額的30%給予項目資助,項目金額向下取整至十萬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同時,按評審確定的A、B、C、D類四個層次,享受除項目資助外的其他創業和保障政策。
對社會資本投入巨大、能引領我縣產業發展、產生重大效益的創業團隊,可“一事一議”。
2.場地扶持。入選后3年內給予一定面積免租場地或相應市場價租金補助,單價不超過20元/月*平方米,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年。其中,科技創新領域按A、B、C、D類項目分別給予2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8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內的3年免租創業場地;已產業化項目,按A、B、C、D類項目分別給予5000平方米、4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內的3年免租標準廠房。城市經濟領域按A、B、C類項目分別給予500平方米、30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內的3年免租創業場地;已產業化項目,按A、B、C類項目分別給予1000平方米、8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內的3年免租標準廠房。
3.企業發展獎勵。入選后5年內(海洋生物、生命健康類企業為8年內),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時(或生物醫藥類企業獲得中國、歐美日藥品注冊證明文件或新藥臨床許可時),按3年內新購設備投入的15%、新發生研發投入的15%,以及新增產業化空間租金(政府補助部分除外),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創業發展資助。新入選的創業團隊,自投產之年起3年內,按其地方財政貢獻給予全額獎勵;三年后,按其地方財政貢獻給予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獎勵。創業發展資助和財政貢獻獎勵就高享受。
4.信貸支持。人才企業可在指定合作銀行享受最高2000萬元信用貸款和3年無還本續貸服務,根據實際貸款余額(一般不高于項目直接資助額度)享受不高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貼息支持和不高于3%保證保險費補助。企業貸款到期后,可商請縣工投集團提供2000萬以內的應急轉貸服務。
5.融資支持。縣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根據企業發展情況給予最高2000萬元政府性股權投資。
(二)創新團隊政策
對入選科技創新領域的創新團隊,按A、B、C類三個層次,分別給予用人單位最高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薪酬補貼。對入選城市經濟領域的創新團隊,按A、B、C類三個層次,分別給予用人單位最高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薪酬補貼。
(三)雙創人才政策
1.創業人才政策。對入選科技創新領域的創業人才,給予一次性100萬元項目資助。對入選城市經濟領域的創業人才,給予一次性50萬元項目資助。按照科技創新領域創業團隊D類或城市經濟領域創業團隊C類享受其他創業和保障政策。
2.創新人才政策。對入選科技創新領域創新人才,按A、B類二個層次,分別給予用人單位最高200萬元、100萬元薪酬補貼。對城市經濟領域創新人才,給予用人單位最高50萬元薪酬補貼。
3.技能創新人才政策。按A、B類二個層次,分別給予用人單位最高200萬元、100萬元薪酬補貼。
入選的團隊和人才還可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就學、配偶安置、培養發展、醫療保障等配套政策。
五、申報遴選程序
(一)申報受理。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可下載相應申報表格,按照填報要求填寫相應資料,并發送至指定郵箱263749909@qq.com。申報常年受理,第一批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5日,第二批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
(二)資格審查。縣相關職能部門對申報項目就資格條件、申報材料規范完整性等進行審查,并進行知識產權及學術成果真實性審查。
(三)專家評審。邀請有關專家組成項目評審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項目進行書面評審和答辯評審。
(四)盡職調查。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評審小組推薦項目進行人才項目帶頭人及團隊成員實力、創辦企業情況、曾入選異地人才計劃情況、項目科技含量及市場前景等指標進行綜合考量。
(五)審定發布。根據項目評審小組的推薦意見和盡職調查結果,報批確定列入扶持計劃的人才項目,經公示后,正式發文公布。
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簡易程序遴選,具體條件請咨詢落戶地工作人員。
六、其他事項
(一)申報書和附件證明材料應合并成一個PDF格式電子文檔,并添加目錄和頁碼,其中外文證明材料需附中文翻譯件或中文相關說明。申請直接進入綜合評審、簡易評審、特殊評審程序的,對應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請另附電子文檔。以上具體參見附件1申報材料清單。為確保郵件發送無誤,申報聯系人將在收到申報郵件后進行回執確認,如在3個工作日內未收到回執的,請與申報聯系人取得聯系并通過其他方式再次報送。
(二)申報人不得同時申報“半島菁英”2個及以上不同類別的項目。通過縣本級“一事一議”直接引進的相關人才和團隊,未履行且未妥善處理原協議的公派留學人員、高級訪問學者、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派出人員、由各級財政支持出國的其他人員,或存在違紀違法、學術不端等行為的人員,均不再作為“半島菁英”申報對象;已入選“半島菁英”項目的個人或高端創業團隊,允許申報“半島菁英”項目資本引才創業團隊項目。
(三)申報人(包括團隊帶頭人和成員)應對申報內容謹慎作出承諾,并在申報書承諾欄中簽名;入選項目不得隨意減少或更換團隊成員,不得隨意減少注冊資本、變更項目內容和項目目標;入選項目落地象山后,不得在異地申報同類項目。創業類項目入選人才團隊須將主要精力放在象山項目上,在象山創辦的企業須實質性運營且10年內不搬離象山,如申報項目在異地有多家相關聯公司的,須承諾以象山公司為主體上市;創新類項目入選人才團隊須在象山全職工作5年以上,一般應在象山繳納社保及合理個稅,項目管理期內不得在象山縣外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全職工作。不能按要求履行的,視作自動放棄入選資格。
(四)申報人填報的信息如有虛假,將取消參評資格并列入失信名單,今后不得申報“半島菁英”;已入選的,一律取消入選資格;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五)報送的申報材料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如確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涉密部分須按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另行報送,并附申報人所在單位的密級證明,但不得報送絕密級材料。
(六)本公告由中共象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本公告未經授權不得隨意編輯,違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八)咨詢電話
象山縣委人才辦范老師:0574-89282816
申報電子郵箱:263749909@qq.com
中共象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9日
附件:1.“半島菁英”項目申報材料清單.docx
2.象山縣“半島菁英”項目高端創業團隊申報書(樣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