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612589/2024-16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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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監管
2024-05-28
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
縣國資管理中心
通知
主動公開
象國資發〔2024〕10號
各國有企業: 經研究,現將《象山縣國有企業勞務外包管理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象山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8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象山縣國有企業勞務外包管理,實現國有企業勞務外包費用統籌監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中的勞務外包是指根據國企生產經營需要,將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部分業務(非主責主業)外包至勞務外包單位,根據合同標的金額支付勞務公司外包費用的用工形式。勞務外包具體范圍包括: (一)企業物業、安保、保潔、食堂相關項目及人員外包。 (二)企業綠化園林養護、消防安全、空氣凈化、市場消殺、閘門管理、河道維護、管道維護等項目外包。 (三)其他經報批通過的滿足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的特殊外包(非主責主業)。 第二章 勞務外包預算編制 第三條 勞務外包預算編制工作 (一)根據企業生產經營需要、項目人員情況,確定本單位勞務外包內容及工作量,在每年末上報下一年度勞務外包預算至象山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國資)審核。 (二)競爭類企業需上報年度勞務外包預算并經國資備案。 (三)功能類企業除上報年度勞務外包預算外還需編制勞務外包預算費用核算表(見附件),寫明外包項目名稱,不同項目、崗位需在費用核算表中分項列示。 (四)功能類企業每項外包業務需在核算表中填寫相應金額,同時根據工作量(勞動時長)結合勞務外包人員薪酬情況、設備費用、管理費用等計算得出勞務外包項目總費用。 (五)功能類企業在預算費用編制中應盡量詳細,項目金額填報要有依據,需核定項目具體工作人數。外包合同標的金額(不含稅)核算(工資薪酬福利)按照縣國資有關規定執行。 (六)原則上無新增項目不增加勞務外包預算費用,特殊情況經三重一大報批通過后可適當增加費用。 第三章 勞務外包預算審批 第四條 勞務外包預算審批工作 (一)國資對企業上報的勞務外包預算進行審批,結合企業發展情況以及本企業上年度勞務外包情況對相關費用進行認定。 (二)競爭類企業依據企業勞務外包實際需求進行備案。 (三)功能類企業依據社會同類行業勞務外包平均水平審核相關費用。勞務外包人員工資核定不應超過行業平均水平,但不得低于象山縣最低工資標準。 (四)功能類企業勞務外包中需根據項目完成情況確定費用的,應自行確認項目所需人數、勞動天數、設備費用等明細并提供詳細計算依據。 (五)嚴禁功能類企業通過競爭類企業轉嫁勞務外包費用。 (六)鼓勵企業非必要不進行勞務外包。 (七)在預算執行中如因特殊事項新增勞務外包項目,需報國資批準。 第四章 勞務外包經費結算 第五條 若現有勞務外包公司為縣屬國企的依照原先結算方式結算經費,勞務外包公司為非縣屬國企的,勞務外包費用均通過縣城投集團下屬公司:象山縣順鴻城市運營有限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結算。結算方式具體如下: (一)支付流程: 1.國企勞務外包經費支付 勞務外包公司(填寫經費結算單)→用工企業(審核確認)→縣城投集團下屬公司(支付經費)。 2.單位之間劃款 縣城投集團下屬公司(憑經費結算單)→勞務外包公司(支付勞務外包經費)。 (二)報賬程序:各勞務外包公司在外包合同約定付款日期到達后,填寫《象山縣勞務外包經費結算單》(見附件),報用工企業審核確認。同時勞務外包公司將相關資料報縣城投集團下屬公司。 (三)經費支付:縣城投集團下屬公司收到《經費結算單》中的用工企業審核確認后,向用工企業提出劃轉勞務外包經費的要求并及時向用工企業開具合法票據。各用工企業原則上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劃轉至縣城投集團下屬公司。縣城投集團下屬公司憑用工企業勞務外包費用結算意見、合法票據,原則上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經費至勞務外包公司。 (四)票據開具:各勞務外包公司向縣城投集團下屬公司開具合法票據(一般提供增值稅專用票據),交縣城投集團下屬公司入賬核算。 第五章 附則 第六條 本細則由象山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負責制定并解釋。未盡事宜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協議中相關內容執行。 第七條 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 1.象山縣國有企業勞務外包預算費用核算表 2.象山縣國有企業勞務外包經費結算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