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下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定今年繼續對重大行政決策實行目錄管理?,F將2024年度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下列事項列入本單位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由各決策承辦科室負責落實。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承辦科室 | 決策依據 | 履行程序要求 | 計劃完成時間 |
1 | 水利工程運行維修養護辦法管理年度考核辦法修訂 | 縣河湖長辦公室 | 《寧波市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管理辦法(試行)》《象山縣水利工程運行維修養護管理辦法(試行)》 | 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 | 2024年底 |
二、工作要求
(一)對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內的事項,各決策承辦科室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公開公正的原則,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的程序。對于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實現一事一檔。
(二)本單位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可根據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及時對目錄進行調整。
象山縣水利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