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定今年繼續對重大行政決策實行目錄管理。現將2024年度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下列事項列入本單位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由各決策承辦科室負責落實。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承辦 科室 | 決策依據 | 履行程序 要求 | 計劃完成時間 |
1 | 象山縣高塘島鄉林門一級漁港升級改造工程 | 鄉村振興辦公室 | 《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 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 | 2024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1.對于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事項,各決策承辦部門要嚴格按照《高塘島鄉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公開公正的原則,遵循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的程序。對于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實現一事一檔,已經開始實施的項目,決策承辦部門要注意搜集已經形成的相關材料。決策承辦部門未依照法律法規履行決策程序或者履行決策程序時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2.對于未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內的事項,如果符合《高塘島鄉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第五條規定的,也應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執行。
3.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高塘島鄉根據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對目錄進行調整。
象山縣高塘島鄉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