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定今年繼續對重大行政決策實行目錄管理。現將2024年度丹東街道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丹東街道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下列事項列入本單位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由各決策承辦科室負責落實。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承辦科室 | 決策依據 | 履行程序要求 | 計劃完成時間 |
1 | 象山縣丹東街道赤坎-下余及下余-東塘路面預養工程 | 城鄉建設辦公室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等 | 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 | 2024年12月 |
2 | 象山縣丹東街道下余村門前涂旱地改水田、墾造耕地項目 | 農業農村辦公室 | 《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設標準》《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關于象山縣丹東街道下余村門前涂旱地改水田、墾造耕地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等 | 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 | 2024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對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內的事項,各決策承辦科室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公開公正的原則,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的程序。對于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實現一事一檔。
(二)街道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可根據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及時對目錄進行調整。
象山縣丹東街道辦事處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