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沈啟苗委員在縣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中所提出的《關于解決實體企業用地保障的建議》(第5號)已收悉。對所涉提案的內容,我局進行認真研究,現將協辦意見答復如下:
一、項目招引有標準
2021年2月4日,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了《象山縣招商引資項目準入預評審管理辦法》(象政辦發〔2021〕5號),進一步規范了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引進、評審程序,把好項目落戶審核關,提高項目預評審效率。縣發改、經信、資規及招商等部門通過建立落實“七評一看”、“標準地”供地管理機制,對工業項目實施“標準地”土地出讓合同和投資建設協議“雙合同”管理,明確控制性指標要求、指標復核辦法、違約責任、退出機制等事項內容,切實提高拿地項目質量。
二、供地價格有指導
2022年5月23日,象山縣人民政府出臺《關于調整工業用地出讓指導價格的意見》(象政發〔2022〕22號),建立合理的工業用地出讓價格水平,深化“畝產論英雄”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作用,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文件明確了各鎮鄉(街道)、開發區工業用地出讓指導價格。同時規范地價優惠條件,實行差別化供地政策。對符合我縣產業導向的強鏈補鏈延鏈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國家高新技術產業,且實際利用外資或縣外資金達到標準的企業,給予項目所在地指導價20%至30%的差別化地價優惠。通過系列政策組合拳,確保優質企業、優質項目以合理的優惠價格獲得土地。
三、投產達效有考核
2018年10月31日,多部門聯合出臺《象山縣企業投資項目“標準地+承諾制”出讓工作實施細則》(象土資發〔2018〕50號),明確在開發區內新增的企業投資工業項目全部實行“標準地+承諾制”出讓,簽訂《象山縣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受讓承諾書》,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容積率等指標進行約定,并交納保證金。在項目竣工驗收階段,企業相關指標未達到協議約定的,以及未按時開、竣工,造成土地閑置的,按比例扣取違約金,直至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深入推進“畝均論英雄”改革,按畝均稅收、畝均增加值、等6個指標對全縣工業企業分行業開展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逐步開展差別化用地、水電費等差別化政策應用。促進資源要素向優質企業傾斜,倒逼低效企業提質升級。
下步,我局將繼續深化以下工作:一是落實《寧波市工業區塊控制線管理辦法》,遵循工業用地“規模不減少、布局更合理”的原則,確保全縣工業用地有序供應,滿足優質企業新建、擴產需求;二是開展新一輪畝均論英雄評價工作,以企業法和宗地法相結合開展科學評價厘清企業土地使用績效情況,落實工業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規范二級市場轉讓,維持土地轉讓價格穩定;三是打好工業用地改造提效攻堅硬仗,深入推進工業園區內企業提質擴容、小微工業集聚區改造升級、消化盤活閑置工業土地等工作,2024年計劃推進提質增效小微工業集聚區30個,清退低效工業企業64家,異地安置40家,預計新增建筑面積64萬平方米,回收土地256畝,提升低效工業用地944畝,持續提升存量工業用地使用效益。
象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