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定今年繼續對重大行政決策實行目錄管理。現將2024年度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下列事項列入本單位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由各決策承辦科室負責落實。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 決策實施單位 | 法律決策依據 | 履行程序要求 | 計劃完成時間 |
1 | 象山縣泗洲頭鎮靈南海塘改造提升工程 | 鄉村振興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 | 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 | 2025.9 |
2 | 象山縣泗洲頭鎮現代化社會治理示范點項目 | 平安法治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 | 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 | 2024.12 |
二、工作要求
(一)對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內的事項,各決策承辦科室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公開公正的原則,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的程序。對于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實現一事一檔。
(二)本單位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可根據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及時對目錄進行調整。
象山縣泗洲頭鎮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