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定今年繼續對重大行政決策實行目錄管理。現將2024年度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列入本單位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由決策承辦科室負責落實。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決策承辦 科室 | 決策依據 | 履行程序 要求 | 計劃完成時間 |
1 | 動態調整《象山縣鎮鄉(街道)行政執法事項清單》 | 執法指導科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51號) | 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 | 2024年12月底 |
二、工作要求
(一)對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內的事項,決策承辦科室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公開公正的原則,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的程序。對于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實現一事一檔。
(二)本單位對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可根據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及時對目錄進行調整。
象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