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港航管理中心:
由我局協辦的石浦鎮代表團史其凱等15位代表在縣十九屆人大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第50號建議《關于盡快實施石浦港淤泥資源化利用的建議》收悉后,局領導高度重視,進行專題研究,現將我局的協辦意見函告如下:
我分局依據《象山縣“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象山縣人民政府,2020年12月),標準磚生產基地需布置在
象山縣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內,碼頭建設需符合《寧波―舟山港總體規劃(2014-2030年)》、《浙江省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四類環境功能區,在基礎條件滿足的前提下,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論證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的達標可行性及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針對石浦港區的海洋淤泥,內含有機物質,在堆放過程中容易發黑發臭,需控制臭氣濃度,不得露天堆放,防雨防揚塵,嚴控滲漏液,遠離居民居住點,避免擾民。同時,參考涂茨鎮的群惠公司已有建設項目經驗,且海洋淤泥含有機物質、氯離子及重金屬,在燒結過程中極易產生惡臭、二噁英及重金屬煙塵沉降,環境治理設施和效果需參照垃圾焚燒電廠,如治理不當,通過煙囪排放影響范圍大,容易造成老百姓群訪事件,建議在項目規劃前,科學規范的論證環境效益、經濟效應、廢水納管可行性,降低環境健康風險。
象山縣環石浦港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于2022年8月份,由象山縣人民政府正式啟動申報工作,授權寧波象南生態科技有限公司作為主體,縣發改局統籌打包項目,內含5個大項17個子項,實施方案通過生態環境部評審后,于2023年1月6日項目正式入庫。其中1個子項為石浦漁港海岸線生態修復與環境提升,對石浦港海域(銅瓦門大橋-環銅錢礁-雷公山)五處區域進行疏浚整治,涉及總長度約10km,疏浚方量約210 萬m3,同時,對石浦漁港海岸沿線共20個碼頭進行整治提升。建設內容未包含淤泥資源化利用,EOD資金使用是根據申報的實施方案確定,并取得上級和融資銀行認可確定,調整用途可能性不大,建議由運營企業自籌或者縣政府財政保障。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象山分局
2024年3月15日
(聯系人:翁波城,聯系電話:13567876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