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需求,我局以房屋使用安全為前提,以滿足廣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生活為目標,進一步規范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管理。現就《關于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征集意見。
一、征求意見時間: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二、公眾提交意見途徑:可通過電話方式將意見反饋至0574-89387560,或者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象山縣天安路999號2號樓420,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系。
三、聯系人:董輝,聯系電話:0574-89387560。
象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1月4日
關于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意見(試行)
(征求意見稿)
為切實改善和服務民生,加快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需求,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幸福指數,根據《寧波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22〕70號)、《關于貫徹落實<寧波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甬建發〔2023〕80號)文件,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房屋使用安全為前提,以滿足廣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生活為目標,進一步規范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補足民生短板,提升居民居住環境。
二、適用對象
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以下簡稱加裝電梯),是指我縣城鎮規劃區劃內、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或計劃、未列入《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負面清單》(見附件1)、二層及以上、單一產權的無電梯住宅。申請加裝電梯的業主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在既有住宅預留有電梯井或者不突破建筑外輪廓線增設電梯的,適用特種設備安裝及使用的有關規定,不納入本實施意見管理。
三、加裝條件
加裝電梯應在本業主土地權證界址范圍內實施,滿足建筑結構安全、消防間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和影響城市規劃,不得改變原有建筑主體結構形式。電梯外觀、材質應與原樓房建筑風格和周邊環境相協調,應盡量減少對相鄰建筑的不利影響。
四、職責劃分
縣住建局負責加裝電梯的政策制定,牽頭組織加裝電梯并聯審查和指導協調等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局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加裝電梯相關管理和指導工作。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村)委員會負責做好本轄區政策宣傳、糾紛調解等工作。加裝電梯涉及的供水、供電、燃氣、通信等管線權屬單位,負責指導管線及配套設施的現場踏勘、遷移改造等工作。加裝電梯業主對工程建設和后期維保負全責。加裝電梯項目需對供水、供電、燃氣、通信等管線設施設備進行遷移或改造的,業主應按程序向相關權屬單位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承擔相應費用。
五、申請流程
(一)申請主體。加裝電梯以戶為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表見附件2),申請人為該戶業主(房屋產權登記人),以下簡稱“申請人”。
(二)方案設計。申請人應委托具備加裝電梯設計資質的單位(委托書格式可參照附件3),按照相關規范標準要求編制出具加裝電梯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包括:電梯選點位置、建筑結構、消防安全等內容,反映相鄰建筑關系的增設電梯平面圖及效果圖。
(三)方案公示。申請人應就加裝電梯方案在擬加裝電梯的住宅外墻顯著位置、小區公示欄公示(公示格式可參照附件4),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自然日(公示當日不計入),有異議的業主向屬地居(村)委員會提出實名書面意見。加裝電梯方案如有變更,申請人應再次進行公示。居(村)委員會應做好本轄區內加裝電梯方案公示指導工作,公示期間未收到實名書面反對意見的,公示期滿后,居(村)委員會應確認該項目公示期間未收到實名書面反對意見的情況。(見附件5)
(四)異議處置。公示期間,收到可能因加裝電梯受到影響的利害關系人提出的實名書面反對意見,申請人應與異議人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相關當事人也可以委托業主委員會、人民調解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進行協商調解。相關當事人就加裝電梯項目有關事宜協商不成的,所在地居(村)委員會應當組織調解。相關當事人拒絕居(村)委員會調解或者經調解仍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申請通過調解會、聽證會等方式進行調解。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村)委員會應對調解情況進行記錄,并確認調解結果及相關建議。(見附件6)
申請人家庭有80歲以上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人員、視力殘疾人員、肢體殘疾人員等行動不便的特殊業主(含長期居住的業主直系親屬),且申請人已承諾給予利害關系人合理經濟補償,但仍有少數利害關系人實名提出書面反對意見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村)委員會應當加大調解力度;調解不成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就加裝電梯項目的必要性、爭議調解情況等事項予以說明,視情提出同意加裝的建議。
對收到可能因加裝電梯受到影響的利害關系人提出的實名書面反對意見的項目,如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未出具協調結果和同意加裝建議的,各審查部門不予受理。
(五)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向縣住建局提出加裝電梯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加裝電梯項目申請表。
2.加裝電梯設計方案。
3.所在地居(村)委員會出具的公示情況說明(應附住宅外墻顯著位置、公示欄公示照片)。公示期間收到該項目利害關系人實名書面反對意見的,需提供所在地居(村)委員會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的調解情況記錄及同意加裝的建議。
4.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屋權屬證明。有委托代理人的,還需提供業主授權委托書、受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證明。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六)聯合審批??h住建局收到加裝電梯申請后,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送項目并聯審查意見書(見附件7),相關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并反饋縣住建局。縣住建局應在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并聯審查意見書,明確審查意見。加裝電梯項目經審查同意后,申請人可依法組織進場施工。
加裝電梯項目審查通過之日起1年內,申請人未組織施工的,該項目并聯審查意見書自行廢止。
五、施工及運維管理
加裝電梯項目申請人應委托有資質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做好加裝電梯施工圖設計審核、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等工作,確保質量安全。工程建設監理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并保存完整的監理檔案;在樁基礎、承臺基礎等隱蔽工程施工時,應實行旁站監理。
電梯制造單位對加裝電梯安全性能負責。加裝電梯的安裝,應由電梯制造單位或其委托的已依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實施。安裝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和通過審查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設計方案;確需變更設計方案的,應重新申請。
加裝完成后,安裝單位應依法向具有法定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監督檢驗,經檢驗合格且申請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維保責任的電梯,方可投入使用。
七、其他事項
加裝電梯后新增面積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價款,免于補繳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本實施意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如遇國家及省、市有關政策調整,以調整后的政策為準。
附件:點擊此處下載.docx
1.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負面清單
2.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申請表
3.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授權委托書(參考模板)
4.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公示(參考模板)
5.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公示情況說明(參考模板)
6.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協調會議情況說明(參考模板)
7.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并聯審查意見書
為切實改善和服務民生,加快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需求,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幸福指數,根據《寧波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22〕70號)、《關于貫徹落實<寧波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甬建發〔2023〕80號)文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
《關于單一業主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3日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在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象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