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寧波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象山寶航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從2024年4月10日開始,因短時間大規模降雨,礦區內沉淀池和集水溝部分墻體受到水流沖刷遭到破壞,使得未經充分沉淀的廢水混雜著大量雨水排至礦區外北側河道,最終進入到西滬港近岸海域,對外環境造成損害。寧波市生態環境局象山分局委托寧波市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對本次事件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經磋商,達成一致意見,由象山寶航礦業有限公司承擔賠償費用76226.42元,其中清理修復處置費用26300元,生態環境損害費用45426.42元,事務性費用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