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協議管理辦法(暫行)》(甬醫保發〔2022〕47號)有關規定,現將象山縣集中受理承擔機構護理的服務機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申請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
本次申請期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之間的5個工作日。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定點護理機構應具備以下基礎條件:
(一)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規范經營,在現經營場所正常營業3個月及以上,近一年內(不足一年的自開業以來)未因醫療服務、養老服務等行為受到相關行政部門處罰;
(二)配備不少于1名長護保險專職管理人員,服務能力在100人以上的應成立專門管理科室;建立規范的長護保險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符合長護保險結算管理要求:并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經評估符合《象山縣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機構護理)評估表》(附件1)要求。
二、申請承擔機構護理服務形式還需符合如下條件:
(一)各類養老機構(殘疾人托養機構)
1.應設置單獨護理區域并有10張及以上護理床位;
2.設有內設醫療機構或與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有醫養合作服務協議;
3.具備互聯網上網條件、相關的電腦設備,可登錄使用長護保險信息系統。
(二)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1.二級及以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2.應設置單獨護理病區并有10張及以上護理床位;
3.具備互聯網上網條件、相關的電腦設備,可登錄使用長護保險信息系統。
三、申請材料
申請長護定點的機構,應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經自評符合條件的《象山縣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機構護理)評估表》(見附件1);
(二)《象山縣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申請表》(見附件2);
(三)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或設置養老機構備案回執復印件;
(四)非營利性機構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正、副本復印件,營利性機構提供《營業執照》的正、副本復印件;
(五)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金額證明;
(六)營業用房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七)設立長期護理保險的護理服務區域及護理床位的相關材料;
(八)近一年度財務報表(不足一年的,提供自開業以來的報表);
(九)服務團隊人員花名冊以及醫生、護士、護理服務人員的執業證書(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十)護理服務質量規范、內部培訓制度、監督管理制度、護理收費標準清單、護理服務設備清單。
四、申請方式
本次申請采用現場申請受理模式;
受理地點為:象山縣丹東街道天安路926號醫保大廳26號長護險受理專窗。受理人員:張老師
咨詢電話:65762505、65762393。
五、其它事項
(一)本次長護定點機構納入的流程包括申請受理、現場審核、公示公告三個環節。
(二)申請長護定點的機構,應根據第三點“申請材料”規定現場提交相關書面材料。
附件1:象山縣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機構護理)評估表.docx
象山縣醫療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