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概況.........................................................................................................2
(一)部門職責...............................................................................................2
(二)機構設置...............................................................................................5
二、2023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5
三、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6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6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6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7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4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15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16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7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18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19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19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19
四、名詞解釋..................................................................................................20
五、附件.........................................................................................................28
一、概況
(一)部門職責
1. 統籌研究和組織全縣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制定農業農村有關規范性文件。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2.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實施“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國有農場建設管理工作。
4.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營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國際國內展示展銷活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5.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林特產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休閑觀光農業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配合做好農業生態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7.負責農業資源管理。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8.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依法開展農業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開展獸醫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9.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疫病,依法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組織主要農作物種子等農業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
10.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縣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協調指導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11.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隊伍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品種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農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
12.負責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農業法制監督和農業法制宣傳。負責農業綜合執法體系和農資信用體系建設,依法查處農業違法行為,指導、協調農業生產事故(糾紛)處理工作。
13.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農村指導員工作,參與農村基層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14.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參與有關農業對外援助項目。
15.擬訂縣內幫扶促進工作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督促幫扶促進工作。承擔吉林省延邊州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完成上級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
1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7.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持續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高水平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監管體系和協同處置機制,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3)推動農業農村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優化農業農村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數字化轉型,實現“掌上辦事、掌上辦公”,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范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18.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h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機構設置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象山縣農業農村局部門決算包括:局本級決算、局屬事業單位決算。
納入象山縣農業農村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象山縣農業農村局(本級)
2.象山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3.象山縣畜牧獸醫總站
4.象山縣農業經濟特產技術推廣中心
5.象山縣農業農村綠色發展中心
6.象山縣農業機械化管理站
二、2023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
三、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總計23362.90萬元,支出總計23362.90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5848.41萬元和5848.41萬元,增長33.39%和33.3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農村品質提升、農村綜合改革、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鄉村產業振興項目、鄉村產業振興項目、現代種業發展專項等項目資金撥款數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23362.90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23362.9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23138.5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224.38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0.00萬元),占收入合計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23362.9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633.01萬元,占24.11%;項目支出17729.89萬元,占75.89%;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3362.90萬元,支出總計23362.90萬元,與2022年相比,各增加5848.41萬元和5848.41萬元,增長33.39%和33.39%。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30493.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6.62%,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農村綜合改革、農村品質提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消?。┙涃M、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高標準改造提升機綠色農田項目補助資金等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138.5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04%。與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7185.14萬元,增長45.0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農村品質提升、農村綜合改革、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鄉村產業振興項目、鄉村產業振興項目、現代種業發展專項等項目資金撥款數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138.5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國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公共安全(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教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科學技術(類)支出30.00萬元,占0.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873.17萬元,占3.77%;衛生健康(類)支出188.74萬元,占0.82%;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城鄉社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農林水(類)支出21413.18萬元,占92.54%;交通運輸(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32.40萬元,占0.14%;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200.00萬元,占0.8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住房保障(類)支出401.03萬元,占1.73%;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還本(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1833.49萬元,支出決算為23138.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98%,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象山縣農業機械化管理站經費支出追加;農村綜合改革、農村品質提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經費、高標農改造提升及綠色農田項目補助資金等資金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其中: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110.23萬元,支出決算為150.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6.0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象山縣農業機械化管理站行政離退休人員支出追加。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208.60萬元,支出決算為20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92.46萬元,支出決算為328.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2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象山縣農業機械化管理站行政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支出追加。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46.25萬元,支出決算為166.7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0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象山縣農業機械化管理站行政人員職業年金繳費支出追加。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04.63萬元,支出決算為100.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2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員變動等原因,醫療保險金支出未完成。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50.83萬元,支出決算為34.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7.3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員變動等原因,事業單位醫療支出未完成。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47.00萬元,支出決算為53.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4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行政事業人員醫療保險基數調整,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追加。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2173.85萬元,支出決算為2572.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3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象山縣農業機械化管理站行政人員支出追加。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39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71.8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9.70 %,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各項業務費、辦公用房房租支出、全國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等項目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機關服務(項)。年初預算為40.00萬元,支出決算為40.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1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設備購置及設施維修項目支出追加。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415.80萬元,支出決算為1611.6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3.8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支出追加。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項)。年初預算為13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46.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3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縣機械化管理站項目支出追加。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年初預算為747.60萬元,支出決算為704.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1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病蟲害控制中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專項經費項目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產品質量安全(項)。年初預算為378.00萬元,支出決算為231.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1.2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縣級有機肥推廣補貼、肥藥兩制改革經費等項目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執法監管(項)。年初預算為2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2.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0.1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綜合執法經費項目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行業業務管理(項)。年初預算為137.00萬元,支出決算為136.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63 %,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鎮鄉(街道)“三資”管理服務中心會計工作經費項目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防災救災(項)。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61.7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級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項目追加。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穩定農民收入補貼(項)。年初預算為518.04萬元,支出決算為430.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3.1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低收入農戶增收、低收入農戶綜合性保險轉移支付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生產發展(項)。年初預算為5946.91萬元,支出決算為10580.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7.9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中央及市級的鄉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鄉村產業振興項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糧食規模種植補貼等項目支出追加。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合作經濟(項)。年初預算為2277.64萬元,支出決算為220.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市級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縣級示范性農業主體補助等項目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產品加工與促銷(項)。年初預算為80.00萬元,支出決算為7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7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區域公用品牌建設資金項目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社會事業(項)。年初預算為10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美麗庭院創建項目支出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項)。年初預算為103.81萬元,支出決算為163.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7.4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級現代種業發展專項、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等項目資金支出追加。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田建設(項)。年初預算為1313.00萬元,支出決算為625.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7.6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級、市級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等項目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年初預算為82.8萬元,支出決算為77.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3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農業農村指導性任務項目資金(產業技術團隊)項目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85.00萬元,支出決算為58.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9.3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對口幫扶工作經費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生產發展(項)。年初預算為6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扶貧開發幫扶專項資金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
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0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55.6.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7.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財政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補助項目資金支出未完成。
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補助(項)。年初預算為2342.30.00萬元,支出決算為6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76 %,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項目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
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其他農村綜合改革支出(項)。年初預算為463.67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項目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
農林水支出(類)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款)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項)。年初預算為150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989.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2.6 %,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級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支出追加。
農林水支出(類)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發展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142.0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市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支出追加。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2.4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市級區域合作項目考評獎勵專項資金支出追加。
援助其他地區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00.0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縣級支援及對口幫扶資金支出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81.70萬元,支出決算為189.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37 %,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住房公積金支出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年初預算為4.91萬元,支出決算為11.82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縣級購房補貼支出追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633.0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163.9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469.0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 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4.3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96%。與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336.72萬元,下降85.63%。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農業生產發展預算項目支出減少。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4.3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學技術(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城鄉社區(類)支出224.38萬元,占100.00%;農林水(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交通運輸(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866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24.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59%,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農村綜合改革、農村品質提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經費、高標農改造提升及綠色農田項目補助資金等項目資金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其中: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470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11.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3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村莊梳理改造、農村品質提升等項目資金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業生產發展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86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7.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6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縣級集體經濟發展經費、高標農改造提升及綠色農田項目補助資金、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等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0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4.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農村生活垃圾分類項目補助資金76萬元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00.00萬元,支出決算為7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1.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農村綜合改革項目補助資金轉移支付至鎮鄉(街道)。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53.10萬元,支出決算為46.09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86.80%,202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占0.00%,與2022年度相比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0.01萬元,占43.42%,與2022年度相比,增加1.47萬元,增長7.91%,主要原因是下鄉指導用車增加,車輛老化修理費增加;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6.08萬元,占56.58%,與2022年度相比,減少2.70萬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厲行節約各項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費開支。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門無人因公出國(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20.80萬元,支出決算為20.01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96.20%。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公務用車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20.80萬元,支出決算為20.01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完成全年預算的96.2%。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公務用車開支。主要用于公務用車保有車輛及派駐本部門車輛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8輛,其中部門派駐公務用車2輛。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為32.30萬元,支出決算為26.08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國內公務接待170批次,累計201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其他省、縣(市、區)及鎮鄉、村等相關人員的工作交流、調研、檢查、辦事等支出。決算數小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費開支。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萬元,接待0批次,累計0人次。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26.08萬元,主要用于上級主管部門、其他省、縣(市、區)及鎮鄉、村等相關人員的工作交流、調研、檢查、辦事等公務接待支出,接待170批次,累計2010人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3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數為377.21萬元,支出決算為368.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6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厲行節儉,規范開支,壓減支出;比2022年度增加92.40萬元,增長33.46%,主要原因是象山縣農業機械化管理站行政人員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62.5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82.2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480.2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49.44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9.2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49.44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100.0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00%。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象山縣農業農村局本級及所屬各單位共有車輛6輛,其中,副部(?。┘壖耙陨项I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5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局屬事業單位業務用車;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象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對2023年度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其中單位自評項目64個,涉及財政資金14674.75萬元,自評覆蓋率100%;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財政資金1957.19萬元。
組織對本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總體農業農村局資金績效較好,全部等級均為優,但從分值分類,得分在100分的項目25個,占比39.06%,95-100分項目32個,占比50%,90分-95分項目7個,占比10.94%。綜合分析,在運行良好的前提下,存在撥款不及時、使用績效不高等問題。如肥藥兩制改革經費,因生態農場由省農業農村廳認定,認定文件下發時間為2024年1月4日,已過預算時間,無法及時完成撥付工作。
績效自評結果詳見“區(縣、市)預算績效信息”專欄。
部門評價結果詳見“區(縣、市)預算績效信息”專欄。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8.年初結轉和結余:指預算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9.結余分配:反應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
10.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1.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2.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上繳上級支出:填列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4.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5.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填列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6.“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7.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 (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5.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供水保障、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以及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以工代賑等方面的支出。
26.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業生產發展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支出、現代種業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7.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等方面的支出。
28.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縣級政府當年按規定用土地出讓收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支出。
29.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0.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機關服務(項)。指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3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反映用于農業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事業單位設施、系統運行與資產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3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項):指反映用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科技人才獎勵、農業新品種、新機具、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及服務,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方面的技術試驗示范支出。
3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指反映用于病蟲鼠害及疫情監測、預報、預防、控制、檢疫、防疫所需的儀器、設施、藥物、疫苗、種苗、疫畜(禽、魚、植物)防治、撲殺補償及勞務補助、菌(毒)種保藏及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檢測等方面的支出。
35.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產品質量安全(項):指反映用于農產品及其投入品的質量安全評估、監測、抽查、認證、應急處置,相關標準的制定、修訂、實施、監管等方面的支出。
3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執法監管(項):指反映用于農業農村法治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面的支出。
37.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行業業務管理(項):指反映用于農業農村政策研究、規劃編制、評審評估、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基本業務管理工作的支出。
38.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防災救災(項):指反映對農業生產因遭受自然、生物災害損失給予的補助,促進農業防災增產措施補助,海難救助補助,因其他災害導致農牧漁業生產者損失給予的補助。
39.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穩定農民收入補貼(項)。指反映政府為穩定增加農民收入給予的補貼。
40.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生產發展(項):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護、適度規模經營、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發展、畜牧水產發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等方面支出。
4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合作經濟(項):指反映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產品加工與促銷(項):指反映用于促進農產品加工、儲藏、運輸、國內外大型農產品展示、交易、產銷銜接、開拓國內外農產品市場及農業產業化發展等方面的支出。
4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社會事業(項):指反映用于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支出。
4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項):指反映用于農業耕地質量保護、草原草場利用,漁業水域資源環境保護,農業品種改良提升,以及農業生物資源調研收集、鑒定評價、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45.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田建設(項):指反映用于農田建設和田間水利相關工程建設的支出。
4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外其他用于農業農村方面的支出。
47.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8.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生產發展(項):指反映用于農村欠發達地區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畜牧業、農副產品加工、林果地建設等生產發展項目以及相關技術推廣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49.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方面的支出。
50.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補助(項):指反映農村稅費改革后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補助支出。
51.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其他農村綜合改革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村綜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52.農林水支出(類)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款)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項):指反映對農民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投保農業保險給予的補貼。
53.農林水支出(類)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發展支出(項):指反映各級財政部門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發展的支出。
5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指反映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中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55.援助其他地區支出(類)農業農村(款):指反映援助其他地區資金中用于農業農村的支出。
5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