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加強鎮、村防汛責任人履職意識,提高暴雨應急處置能力水平,市防指辦專門下發了《關于常態化開展暴雨氣象預警響應抽查的通知》文件,明確了抽查頻率和抽查流程,為更好開展此項工作,我辦在市防指辦文件的基礎上,將相關事項補充明確如下:
一、檢查對象:有小流域山洪或地質災害人員轉移任務的鎮鄉(街道),每個鎮鄉(街道)抽查2個村(同樣要有小流域山洪或地質災害人員轉移任務)。
二、抽查流程(在市級抽查流程基礎上細化):
(一)縣防指辦抽查人員預先到達鎮鄉(街道)后,通知氣象部門推送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二)縣氣象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天機”機器人叫應有關鎮村防汛責任人。
(三)鎮鄉(街道)書記、鎮長收到預警信號后,5分鐘在縣“天機”群內回復“收到”并立即到防汛指揮室坐鎮指揮,特殊情況可委托分管防汛的副書記或農業分管領導坐鎮指揮,并進行會商(參會人員包括鎮鄉(街道)防汛防臺相關責任人),會商內容包括暴雨風險研判和應對流程。
(四)村主要防汛責任人接到預警信號后,在鎮“天機”群內回復“收到”,同時組織開展以下二方面工作:
1.召開暴雨應急處置會議,聯村干部、村主要防汛責任人、村巡查責任人、村避災場所管理員和村搶險小分隊責任人等人員需全部參會,會議由村主要防汛責任人主持,會議內容為布置暴雨相關防御工作。
2.落實暴雨相關防御工作:搶險小分隊做好搶險準備,開展風險點巡查,檢查裝備設施狀況,開放避災安置場所,開啟攝像頭,清點物資,做好場所衛生各項準備,做好人員進駐登記各類臺賬準備。
(五)縣氣象臺將暴雨預警信號升級為紅色。鎮鄉(街道)加密會商研判,通知有關村組織人員轉移(縣防指辦抽查人員不再到場),村轉移責任人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轉移路線轉移至避災安置場所,鎮鄉(街道)防汛平臺管理員在浙江省減災救災信息系統上開啟避災場所,村主要防汛責任人聯絡當地民警、保安、醫護人員隨時進駐。
(六)縣防指辦抽查人員到安置點,向村主要防汛責任人詢問有關情況,檢查物資倉庫物資儲備情況、避災安置點生活物資儲備情況;檢查村級防汛責任人衛星電話使用情況(無衛星電話村此項不作要求)。
(七)預警解除,抽查結束。
三、鎮鄉(街道)抽查評分在70分以下的,被視為不合格,需重新抽查,直至70分以上為止。
象山縣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