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名稱:象山縣墻頭鎮墻頭學校 簡稱:墻頭學校
二、辦學地址
墻頭校區: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墻頭鎮觀海南路30號
亭溪完小校區: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墻頭鎮大溪蔣村泓滬路86號
三、辦學性質
本校由寧波市象山縣教育局舉辦,經寧波市象山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業務主管單位是寧波市象山縣教育局。本校為實施9年制義務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四、辦學宗旨
學校圍繞“教書與育人共舉,師生與學校齊飛”的辦學理念,以“立德、立功、立言”為校訓,將提高教學質量、加強思想道德建設作為重點,大力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育人環境,提升“品質”內涵,彰顯墻頭學校特色。
五、辦學規模
本校現有墻頭和亭溪兩個校區,有18個行政班,學生600余人。
六、內部管理機制
學校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校黨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在校黨委領導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按照校黨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七、機構設置
學校依據規定,設置校務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教科室、總務處、少先隊、團委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辦公室主要負責文件收發、學校宣傳、教師繼續教育、職稱評審、處理教師人事檔案,協調其他部門之間的關系。
教務處主要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和教務、考務、學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德育處主要負責指導教師、班主任對學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并負責學校安全、法治、心理健康等工作。
教科室主要負責學校的教育科研等工作。
總務處主要負責學校的基建、維修、膳食管理,為師生服務(包括學生資助),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順利完成。
少先隊、團委主要負責少先隊、團工作和學生會事宜。
八、辦公時間
7:50-11:35,13:30-16:30
值班電話
0574-65813818
機構地址
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墻頭鎮觀海南路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