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象垂直管理各單位:
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統考辦字〔2023〕1號)、浙江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寧波市統計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甬統發〔2023〕31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一)考試日期為10月29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0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二)考點設置
初、中級資格考試考點設在寧波市,高級資格考試考點設在杭州市,具體地址見準考證。
二、考試大綱和教材
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21年考試大綱。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編寫組全面修訂了2023版考試用書,對近年來變化較大的統計制度、統計法規和經濟學、會計基礎知識等內容進行了全面更新和規范。
考試大綱、考試用書說明及訂購方式已在國家統計局官網主頁“政務服務”欄目內“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發布。
三、報考條件
根據《關于深化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16號)規定,參加統計專業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遵照以下執行: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統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二)具備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自覺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堅決抵制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四)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
(五)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統計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六)報名參加統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七)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八)報考中、高級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2023年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除個別曾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包括虛假承諾)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或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
(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通過考試后臺管理系統按不低于50%的比例進行考后報考資格核查。如網上資料不夠清晰或不夠完整的考生,須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核查。
(二)非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和“撤回承諾”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須按屬地統計部門考試文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核查,提交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三)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或“撤回承諾”,系統將無法再次提供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機會,在此提醒報考人員務必不要隨意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和“撤回承諾”,在填報信息時應認真細致,以免誤操作。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如報名期間、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考后公示或后續職稱評定等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事項
2023年度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報名平臺為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我市網上報名開通時間為8月3日至8月16日,報考人員應盡早完成個人信息注冊或信息更新,具體報考流程參見附件1。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系統提示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已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23日至28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六、成績公布、現場復核和證書領取
(一)考試成績查詢服務將于2024年1月在網上開通,屆時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
(二)考試成績公布后,省統計考辦聯合省人事考試院將對已合格考生進行不少于10天的網上公示。
(三)對需進行考后報考資格現場核查的人員,將另行通知現場核查時間、地點及所需提交資料,考生逾期不到現場核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四)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向象山縣統計局提出成績復查申請。
七、考務費繳納
考務費收取標準按市物價局甬價費〔2000〕145號文件執行,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70元/人。
八、注意事項
(一)各縣級部門、鎮鄉(街道)要積極做好宣傳和服務工作,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要認真熟悉今年的考試政策、報名條件、具體流程和情況處理,及時、耐心解答考生咨詢,為報考人員提供便利,同時注意加強考風考紀教育提醒。
(二)考生可關注“寧波統計”微信公眾號,從頁面“服務”欄目進入“互動考試”的“資格考試”專欄,該專欄將及時發布考試有關通知、資料和信息,供考生瀏覽查閱。
象山縣統計局聯系人:葉老師,地址:象山縣南部新城商務樓3號樓607室,聯系電話:0574-89387888。
象山縣統計局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