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浙江省價格條例》《浙江省城鎮燃氣價格管理辦法》《浙江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同意,擬定我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定價方案,相關問題公開如下:
一、執行范圍
象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管網覆蓋區域內的非居民用氣用戶。
二、非居民用氣價格制定
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每立方米為4.26元(含稅),其中配氣價格為0.79元/立方米。
用氣大戶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三、其他事項
天然氣經營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并向廣大用戶做好宣傳解釋,確保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制定工作順利實施。
以上方案現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853821142@qq.com
2.電話:89387379
3.郵件地址:象山縣天安路999號南部新城商務樓1號樓904室象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4. 反饋意見截止時間: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