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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1753/2023-154604
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2023-06-29
縣政府辦公室
主動公開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工商 |
服務對象 | 無特定對象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編號 | BXSD00-2023-0003 |
文件編號 | 象政發〔2023〕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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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 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象垂直管理各單位: 《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縣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務會議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象山縣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推動《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落地見效,更加精準扶持象山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加速落地轉化“海洋時代、軌交時代、雙碳時代、亞運時代”四重利好,結合象山實際,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降低商戶經營成本 (一)減征個體工商戶和“個轉企”企業部分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轉企后屬于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縣稅務局牽頭) (二)落實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對個轉企后符合條件行業的中小微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縣稅務局牽頭) (三)貫徹落實“六稅兩費”優惠政策。對個體工商戶按照50%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納稅人自行申報即可享受減免,對未享受優惠的納稅人,稅務部門通過大數據平臺跟蹤處理,確保政策落實到位。落實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縣稅務局牽頭、縣財政局配合) (四)實施個體工商戶歇業制度。支持個體工商戶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依法申請辦理歇業備案,開展“幫代辦”服務,簡化歇業期社保及公積金辦理手續,幫助個體工商戶降低維持成本。運用部門信息共享和稅收大數據,依法對未結事項及時提醒、對申報事項進行簡化、對風險應對進行規范。(縣市場監管局、縣人力社保局、縣稅務局、縣住房公積金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降低支付服務手續費。鼓勵銀行在免收一個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不含不動戶管理費)和年費基礎上,免收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對一定金額以下的對公跨行和本行轉賬匯款手續費實行優惠;免收支票工本費、掛失費,以及本票和銀行匯票的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支持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落實支付手續費其他減免政策。引導和鼓勵個體工商戶使用數字人民幣。(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牽頭) 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六)降低融資成本。加強政銀合作,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根據信用評級,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開發不同利率的信貸產品,實施信貸優惠政策,推動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款和首貸增量擴面。推廣“秒批秒貸”“隨借隨還”金融產品,服務大民生、小生意。(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牽頭) (七)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初次創業5年內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法定勞動年齡且個人信用記錄良好等條件的,最高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屬就業困難人員或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含高校在校生)的,給予全額貼息。積極對接合作銀行,提供更多代辦服務,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縣人力社保局、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牽頭) (八)實施個體工商戶公積金貸款政策。年滿18周歲且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的個體工商戶,在我市社保機構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的可以繳存公積金,連續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可享受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賬戶內余額可以用于歸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建立斷繳預警閉環,根據個體工商戶實際情況,發放利率低、額度高的個人公積金貸款,優化放貸流程。(縣住房公積金中心牽頭) (九)優化保險產品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面向新產業、新業態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和服務,完善新市民等群體保險產品。探索開展因不可抗因素等導致個體工商戶營業損失保險,推廣食品安全責任險。鼓勵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延長保單繳費期、復效期。(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牽頭) 三、提升市場競爭活力 (十)支持提升就業創業能力。深入實施“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鼓勵個體工商戶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推行創業“小管家”服務模式,開展入駐個體工商戶數字化運營服務培訓,支持個體工商戶提升網絡營銷能力。鼓勵雙創示范基地、眾創空間等平臺,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工作空間、共享資源等低成本、便利化、高質量服務。(縣人力社保局牽頭) (十一)加快發展線上模式。鼓勵個體工商戶應用直播電商、社區電商等模式,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對從事零售、餐飲、便民服務等行業個體工商戶的線上經營提供支持,放寬入駐條件,簡化運營規則,提升線上經營水平。(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牽頭) (十二)開展促消費專項行動。圍繞文旅、餐飲、住宿、零售等行業,支持個體工商戶根據信用評級申請不同的消費券、服務券等惠民補貼激勵名額,提高經營性收入。(縣發改局、縣商務局牽頭) (十三)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建立完善“個轉企”培育庫,宣傳小微企業發展各項優惠政策,對有轉企意愿的個體工商戶開展幫扶、引導、培育和適當資金補助。在辦理企業登記時,按規定允許保留原字號、行業特征。支持個體工商戶將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等權益保護轉移至“個轉企”企業名下。(縣市場監管局牽頭) 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十四)提高行政審批便利化。推行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一網通辦”,實現“一日辦結、零成本、零費用”,對符合條件的許可審批,實行容缺辦理。全面實施準入準營“一件事”改革,分批推動高頻行業證照集成辦理,實現“準入即準營”。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允許延續原成立時間、字號等。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為個體工商戶辦理登記注冊、結清稅款等提供便利。(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優化信用監管。完善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公示、經營異常狀態管理等制度,對暫時失聯或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支持個體工商戶重新取得聯系或補報年度報告后即時恢復正常記載狀態。推進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信用”抽查,對信用度高、風險性低的個體工商戶,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提高個體工商戶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信用積累意識。(縣市場監管局牽頭) (十六)支持參與政府采購。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享受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縣財政局牽頭、縣政務辦配合) (十七)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鼓勵相關行業協會匯聚律師、公證、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咨詢、調解等服務,指導個體工商戶化解合同履約、勞動用工等方面法律糾紛。發揮品牌指導服務站作用,向個體工商戶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專利商標申請注冊及相關服務。(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收費行為監管。聚焦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及中介機構、交通物流、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金融等領域,持續開展違規收費清理整治,重點整治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自立項目亂收費、不嚴格執行紓困收費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亂攤派等問題。(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牽頭) (十九)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持續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健全審查工作機制,推動各部門做到政策措施出臺必審查、審查必規范,保障個體工商戶一視同仁享受政策支持。組織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平臺經濟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縣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十)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推進柔性執法,進一步拓展首違免罰清單,對個體工商戶輕微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小并及時改正的,依法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縣司法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 五、營造誠信經營氛圍 (二十一)構建個體工商戶信用平臺。建立縣級信用平臺,通過信用評價體系模型開展個體工商戶分級分類評價,建成“信用+小店經濟”綜合性應用場景,在金融支撐、政務服務、行政管理、費用減免等方面應用評級結果,拓展縣級信用激勵約束場景,同時實現信貸審批、政務服務、政策推送、訴求反饋、典型選樹、信用監管等功能,引導小店經濟向上向好發展。(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十二)開展示范誠信創建。引導民個協會當好個體工商戶的聯絡員、信息員、服務員,開展創新創業政策宣傳引導,組織宣傳培訓、銀企對接、用工對接、法律咨詢服務等活動。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幫扶力度,對誠信度高、經營業績較好、促進社會就業的個體工商戶,給予財政一次性獎勵。強化責任落實,將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底考核。(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牽頭) 本通知自2023年7月29日起施行,上述政策執行時間上級有文件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