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建立健全建筑裝修(大件)垃圾收運體系的工作部署要求,不斷提升我縣建筑裝修(大件)垃圾收運處置水平,根據《寧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寧波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技術要求(試行》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事建筑垃圾道路運輸的單位,應取得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核發的處置核準文件,應擁有符合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車型、限載規定的自有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合法有效;運輸車輛已安裝符合相應技術規范的密閉運輸、衛星定位、自動計重、安全管理監控等車載裝置設備,并接入建筑垃圾管理服務信息平臺;有污染防治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等;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運輸車輛車型、限載標準和技術規范應滿足《寧波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技術要求(試行》(甬綜執〔2022〕6號)中的相關要求。
(網址:http://www.ningbo.gov.cn/art/2022/6/30/art_1229095998_1746249.html)
三、對于非法從事建筑裝修(大件)垃圾收運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按照《寧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規定予以查處,對于阻撓執法行為將視情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置。
四、有意從事收運建筑裝修(大件)垃圾的單位可于5月26日前到象山縣環境衛生指導中心(象山縣丹東街道東塘山路29號)報名咨詢。聯系人:李挺,聯系電話:13858389497。
象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