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958131/2023-15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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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縣經信局
縣經信局
通知
主動公開
象經信箋〔2023〕65號
各鎮鄉(街道)發展服務辦、有關企業: 為全面貫徹《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行動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22〕45號)精神,落實寧波市委打造“全球智造創新之都”和工業互聯網領軍城市的戰略部署,全面推進企業數字化改造“三個全覆蓋”,加快推動象山縣紡織服裝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和“N+X”改造模式推廣,擬面向社會公開遴選數字化改造牽頭總包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 (一)有意愿參與象山縣紡織服裝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建設。 (二)具備為中小紡織服裝企業提供數字化改造整體方案所應具備的技術、資質、人員及管理能力;熟悉服裝企業生產流程、設備特點和信息化改造需求。 (三)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具備接入supOS底座、象山針織云平臺及相關信息系統所需的技術標準和條件,開放相關接口與數據結構,確保平臺及相關信息系統在數據獲取上無障礙。 (四)有能力在寧波市域范圍內部署充足的技術服務力量,能夠迅速響應客戶現場服務需求。 (五)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登記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前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沒有納入失信名單。以分公司等非獨立法人名義參與征集的,須事先取得母公司或上級機構的書面授權同意。 二、征集程序 有意愿參與的服務機構,可于2023年4月20日前向縣經信局提交《象山縣服裝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牽頭總包商征集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資料(紙質資料一式三份,另須提供電子版文件),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除取消申請資格外,將在縣經信局網站上對相關情況進行通報。 機構報名結束后,由縣經信局組織專家進行初步篩選,確定入圍的服務機構;再組織入圍的服務機構進入現場調研,企業現場調研結束后,由縣經信局組織對報名機構綜合服務能力進行評審。經評審符合征集條件的機構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列入《象山縣紡織服裝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牽頭總包商名單》,綜合行業規模、企業需求、資源整合等因素考慮,本次牽頭總包商征集入選數量為1-2家。 三、其他要求 (一)列入《象山縣紡織服裝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牽頭總包商名單》的服務機構須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因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受到投訴,經查實后從服務機構名單中除名。我局設立熱線電話,接受社會投訴并對投訴人信息進行保密。 (二)《象山縣紡織服裝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牽頭總包商名單》僅作為服務資源提供給有意愿進行數字化改造的試點紡織服裝企業進行后續的調研工作,不作為服務機構承接其他業務的依據或者服務質量保證的依據。 (三)牽頭總包商遴選具體要求由縣經信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吳貝貝,聯系電話:65727730,15658383253;地址:象山縣南部新城商務樓1號樓1301室。 附件:象山縣紡織服裝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試點示范項目牽頭總包商征集申請表.docx 象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