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象山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示
為穩步推進我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9〕64號)。結合象山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并向社會公示。
本實施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8日共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意見建議請與本單位聯系。
聯系人:王靜靜,聯系電話:89387336。
象山縣衛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象山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推進我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以下簡稱“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促進嬰幼兒照護行業規范有序發展,根據《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寧波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甬黨發〔2021〕29號)以及《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象政發〔2020〕50號)等文件要求,立足象山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共同富裕、兩個先行等工作部署,堅持政府引導、家庭為主、多方參與、規范管理的基本原則,建立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多元化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健全政策保障體系、標準規范體系、人才培養體系、監督管理體系,不斷增強嬰幼兒家庭的獲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計劃,逐步構建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蓋城鄉的多元化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健全政策制度和標準規范,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相關產業得到長足發展。
——到2023年,初步構建“1+16+N”縣域托育共同體,建成1家縣托育綜合服務中心,鼓勵鎮鄉(街道)建設二級托育服務中心。建成社區配套托育園6-8家,社區嬰幼兒照護驛站9家,園區、用人單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1家。現代社區、未來社區托育機構全覆蓋。編寫1套托育教材。建成1家“醫防護”示范兒童健康管理指導中心。新增托位數150個,普惠托位占比達80%以上,千人托位數達到4.5個以上。
——到2024年,基本建成“縣-鄉-村”三級“金字塔”型網絡服務體系。新建社區配套托育園6—8個,社區嬰幼兒照護驛站5-7家,園區、用人單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1家。托育教材在全縣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內推廣,使用率達50%以上。新建1家“醫防護”兒童健康管理中心。新增托位數150個,普惠托位占比保持80%以上,千人口托位數達到5.0個以上。
——到2025年,全面實現嬰幼兒照護工作“三個100%”。即,嬰幼兒照護指導率達100%,嬰幼兒照護服務社區覆蓋率達100%,嬰幼兒健康管理率100%,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樣化、全覆蓋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托育教材在全縣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推廣使用率達100%以上。新增托位數150個,普惠托位占比保持80%以上,千人口托位數達到5.5個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托育體系建設行動
1.構建“縣-鄉-村”三級“金字塔”型服務網絡。建設1家縣綜合托育服務中心,為全縣托育綜合服務牽頭單位,提供綜合技術支撐,承擔全縣托育機構指導、培訓、監管等責任。16個鎮鄉(街道)(不包括丹東、丹西)中心托幼機構(或鎮鄉級托育服務中心)承擔轄區托育指導職能。以N個社區(村)托、社區驛站、家庭托為基礎,構建“1+16+N”縣域托育共同體。到2025年底,三級托育服務體系基本完善。(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委編辦、縣城投集團、縣財政局、各鎮鄉街道)
(二)普惠照護擴容行動
2.大力推進“托幼一體化”。加大托育資源統籌力度,新建幼兒園同步規劃開設托班,現有公辦和民辦幼兒園在滿足轄區內3-6歲兒童入園需求基礎上,積極增設托班,重點招收2-3歲幼兒。到2025年底,幼兒園辦托占比達98%以上。(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衛生健康局)
3.實施“家門口”入托工程。發揮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將托育服務納入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范圍,整合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功能,大力推進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符合條件的完整社區建設托育服務設施。將托育服務納入現代社區、未來社區(鄉村)建設規劃,打造托育服務應用場景。到2025年,現代社區、未來社區(鄉村)配套托育機構全覆蓋,新建小區基本覆蓋,符合條件的完整社區托育服務設施達標率在60%以上。(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民政局、各鎮鄉街道)
4.發展用人單位福利性托育服務。鼓勵新建產業園區規劃預留托育配套用地,推動產業園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整合資源建設普惠托育機構。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單獨舉辦或聯合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鼓勵與子女寒暑托班共建。到2025年,建成園區、用人單位托育機構2家以上。(責任單位:縣總工會、象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婦聯)
5.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通過市場化方式,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豐富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靈活多樣的托育服務產品。到2025年, 建成社會辦托育機構5家,基本形成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多元化格局。(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民政局)
(三)服務品質提升行動
6.創建醫育結合新模式。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優勢與業務指導功能,打通醫療衛生機構、托育機構和育兒家庭間的互動通道,建立“兒科專家+兒保醫生+健康指導員+托幼機構”復合型服務團隊,將健康體檢、養育照護延伸至托育機構,實現嬰幼兒照護“醫育養”一體化。編寫一套高質量嬰幼兒照護教程,為托育機構照護服務提供專業理論支持。到2025年,建成3家“醫防護”示范兒童健康管理指導中心,嬰幼兒營養喂養咨詢指導率達到80%以上,2歲以下嬰幼兒貧血率降至10%以下,嬰幼兒養育風險篩查率達到80%以上,嬰幼兒養育風險咨詢指導率達到80%以上,3歲以下嬰幼兒發育遲緩率明顯下降。(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教育局、各鎮鄉街道)
7.提升家庭養育照護服務能力。推進國家基層兒童早期發展項目,增強嬰幼兒養育人養育照護知識和技能,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可持續發展。依托家庭養育健康指導員隊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力量,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和母子健康手冊信息推送等方式,為嬰幼兒家庭免費提供家庭養育健康指導,提升家庭科學育兒素養。到2025年,嬰幼兒家庭參與養育照護小組活動比例達到80%以上,隨訪服務率達80%以上。(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各鎮鄉街道)
8.強化照護服務人才培育。加大職業培訓力度,構建以托育服務職業素養培訓為基礎,保育師職業技能培訓為重點,家庭養育健康指導員服務技能培訓為補充,線上線下、職前職后相結合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人員一體化培養培訓體系。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就業工種納入高技能人才培訓緊缺型工種目錄,落實政府性技能培訓補貼。深化校園合作,探索建立托育人才入職培訓聯盟和實訓中心,與高校合作開展員工培訓。到2025年,引進托育人才實訓基地1家,縣托育服務人員持證率達85%以上。(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教育局、各鎮鄉街道)
9.提升托育服務數字化水平。優化集成智慧托育便民服務應用,建設“政府端、機構端、家長端”模塊,歸集托育機構、社區驛站、養育照護小組、家庭托育點、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等資源信息,實現托育資源布局實時監控“一張網”。迭代升級智慧婦幼服務功能,上線托育信息公開、服務評價、遠程視頻、家園互動等,實現“醫療機構-家庭-托育園”三方“線上+線下”互動養育,打造“e家園”象山特色照護服務新模式。支持發展互聯網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鼓勵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等數字化產品。到2025年,基本打造形成“一張網”和 “e家園”象山特色照護服務新模式。(責任單位:縣大數據發展中心、縣衛生健康局、縣教育局、各鎮鄉街道)
(四)產業保障強化行動
10.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激勵作用,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的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完善普惠托育價格標準,制定普惠性托育機構獎補政策,對普惠性托育機構建設及普惠托育服務、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等予以補助。推動托育服務機構各項稅費優惠政策落地,通過發放嬰幼兒照護服務消費券等多種形式,推動托育服務快速發展。到2025年,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運營資金補助,托育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執行居民價格,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報銷比例與幼兒園托班等同、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等扶持政策基本落地。(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稅務局、國網象山縣供電公司、縣水務集團)
11.強化規劃用地保障。將托育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將所需用地落實到控制性詳細規劃,并在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中合理保障托育用地需求,構建與人口結構和嬰幼兒數量相適應的托育服務設施規模和布局。將托育服務功能納入村莊規劃,強化居住區配套托育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新社區按照每千人10個以上托位標準配置托育服務設施并納入規劃條件;老舊社區通過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加快增配,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或總投資30萬以下的社區服務設施,可因地制宜優化辦理消防驗收備案手續。新建托育服務設施項目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采用劃撥方式供地。支持在不改變用地主體屬性、規劃條件強制性內容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產、土地資源發展托育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過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為限。(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城投集團、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鎮鄉街道)
12.健全綜合監督管理體系。建立多元協同監管機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安全監管服務,將托育服務質量安全納入綜合監督執法重點內容,建立托育機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強化機構運營監管,按規定落實視頻監控全覆蓋。建立托育機構動態管理機制,健全業務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托育服務質量。(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教育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消防大隊)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托育服務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和目標責任考核,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助力打造“象有善育”標志性成果的重要內容。強化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同配合,定期商議解決本縣嬰幼兒照護服務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二)強化政策保障。研究梳理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管理、運營、保障、責任分工等法規制度,及時完善政策,出臺與我縣實際相適應的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進一步配強縣、鎮街、社區(村)三級嬰幼兒照護服務管理力量,優化政府力量與社會第三方力量統籌投入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相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制定嬰幼兒照護服務資金管理辦法,建立綜合績效評價機制,嚴格專款專用。
(三)營造良好氛圍。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做好托育服務規劃和政策文件解讀,提高全社會對托育服務的知曉度和認可度。廣泛開展多視角、多渠道、多形式宣傳,引導更多的資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務工作。普及科學育兒知識,宣傳托育服務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和示范典型,營造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共同關心、支持托育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
附件:1.關于建立象山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聯席
會議制度的通知
2.象山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提升三年行動任務
指標
附件1
關于建立象山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象垂直管理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決定建立象山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現將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名單通知如下:
召集人:胡穎磊 副縣長
副召集人:張李平 縣府辦副主任
林法星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成 員: 縣發改局副局長
縣教育局副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民政局副局長
縣財政局副局長
縣人力社保局副局長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縣住建局副局長
縣衛生健康局黨委委員
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縣消防大隊副大隊長
縣稅務局副局長
縣總工會副主席
團縣委副書記
縣婦聯副主席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健康局,林法星兼任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不對外正式行文,不刻制印章。
附件2
象山縣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提升三年行動任務指標
單位:個
單位 | 三年行動總任務數 | 2023年任務指標 | 2024年任務指標 | 2025年任務指標 | ||||||||||||
縣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公立托育園) | 社區配套托育園(園區托) | 社區驛站 | “醫防護”示范兒童健康管理指導中心 | 托育綜合服務中心 | 托育園 | 社區驛站 | 指導中心 | 托育綜合服務中心 | 托育園 | 社區驛站 | 指導中心 | 托育綜合服務中心 | 托育園 | 社區驛站 | 指導中心 | |
縣衛生健康局 | 1 | 3 | 1 | 1 | 1 | 1 | ||||||||||
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 2 | 1 | 1 | |||||||||||||
丹東街道 | 6 | 4 | 2 | 2 | 2 | 2 | 2 | |||||||||
丹西街道 | 6 | 4 | 2 | 2 | 2 | 2 | 2 | |||||||||
爵溪街道 | 3 | 3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石浦鎮 | 3 | 3 | 1 | 1 | 1 | 1 | 1 | 1 | ||||||||
西周鎮 | 2 | 1 | 1 | 1 | 1 | 1 | 1 | |||||||||
賢庠鎮 | 1 | 1 | ||||||||||||||
鶴浦鎮 | 1 | 1 | 1 | 1 | ||||||||||||
定塘鎮 | 1 | 1 | ||||||||||||||
墻頭鎮 | 1 | 1 | ||||||||||||||
泗洲頭鎮 | 1 | 1 | ||||||||||||||
涂茨鎮 | 1 | 1 | ||||||||||||||
大徐鎮 | 1 | 1 | ||||||||||||||
新橋鎮 | 1 | 1 | ||||||||||||||
東陳鄉 | 1 | 1 | ||||||||||||||
曉塘鄉 | 1 | 1 | ||||||||||||||
黃避岙鄉 | 1 | 1 | ||||||||||||||
茅洋鄉 | 1 | 1 | ||||||||||||||
高塘島鄉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