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一、主要職能
1.組織轄區內全民藝術普及、全民閱讀推廣、非遺傳承保護、文旅融合、對外文化交流等群眾文化活動。
2、開展公共文化理論研究,健全轄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3、開展文藝作品創作、展覽、收藏、研究及文旅創意產品研發。
4、組織開展文藝骨干、文藝團隊的輔導和培訓,培育轄區文化品牌。
5、完成象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單位是象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下屬二級預算單位,內設綜合室、藝術一部、藝術二部。
一、2023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3年收支總預算354.22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衛生健康支出(類)、城鄉社區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收入預算354.2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74.22萬元,占77.4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80.00萬元,占22.58%。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支出預算354.22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17.0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1.7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7.5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8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7.88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33.8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0.37萬元,項目支出100.00萬元。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354.22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74.2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80.00萬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17.0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1.7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7.5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80.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7.88萬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74.22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321.15萬元減少46.93萬元,主要是1.2023年人員減少。 2.2023年預算不包括上級下達群眾文化活動資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17.01萬元,占79.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31.76萬元,占11.58%;衛生健康支出(類)7.57萬元,占2.76%;住房保障支出(類)17.88萬元,占6.5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217.01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17.53萬元,下降7.47%,主要原因是2023年預算不包括上級下達群眾文化活動資金及人員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15.27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12.51萬元,增長453.2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人員增加,退休人員活動費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0.99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1.54萬元,下降12.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職人員轉退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5.5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0.76萬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職人員轉退休。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5.84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1.25萬元,下降17.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職人員轉退休。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73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0.45萬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職人員轉退休。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7.61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2.81萬元,下降13.7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在職人員轉退休。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0.27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54.2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33.8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0.3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租賃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0.7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2.5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3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7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文化學習交流、調研、考察等活動費用。2023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2.5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節約一般性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3年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本單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8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9.81萬元。主要原因是象山縣石浦文化館大樓維修加固工程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象山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結算審定意見書支付。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80萬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80.00萬元,主要用于象山縣石浦文化館大樓維修加固工程建安投資。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象山縣石浦文化館是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9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沒有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2023年本單位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本單位所有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撥款預算100萬元,項目4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指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 積金。
14.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 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15.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供水保障、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以及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以工代賑等方面的支。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