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7X/2023-161563
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
2023-03-24
縣科技局
主動公開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科技 |
服務對象 | 無特定對象,無特定對象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編號 | BXSD05-2023-0001 |
文件編號 | 象科〔202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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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 各有關單位: 現把《象山縣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實施辦法(修訂)》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象山縣科學技術局 2023年3月24日 象山縣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實施辦法(修訂)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規范項目驗收程序,根據上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項目驗收結題是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重要程序之一。凡經縣科技局批準立項、簽訂合同(任務)書,并獲得縣級科技經費資助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各項目承擔單位均應按本辦法規定做好項目驗收(結題)工作,履行項目承擔單位的法人責任、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科技計劃項目驗收以合同(任務)書為依據,對項目任務的完成情況、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等進行評價。 第四條 項目驗收工作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確??萍加媱濏椖框炇展ぷ鞯膰烂C性和科學性。 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對提交驗收資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驗收組織單位和驗收專家組只依據所提供驗收資料作出相應驗收結論。因提供驗收資料不真實或編造相關科研數據等原因造成出具的驗收結論不客觀,驗收組織單位和驗收專家組不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提供的驗收資料是否齊全; (二)合同約定的研發任務和相應技術指標完成情況; (三)項目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及應用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情況; (四)項目經費到位情況和財政資助經費使用情況; (五)項目實施和財政資助經費管理使用存在的問題。 第六條 項目驗收可通過會議驗收、通信評議驗收及書面結題方式組織進行。 會議驗收由驗收組成員采取會議形式,聽取項目執行情況介紹、察看現場、質詢等程序,同行評議形成驗收意見。 通信評議驗收采取函審的方式,由驗收專家組組長負責,綜合驗收組各同行專家的意見形成驗收意見。 書面結題(驗收),采取填報項目結題表報告完成情況并由相關管理部門適當審核的方式,不再另外形成驗收意見。 根據不同類型項目,還可以采取用戶評價、第三方檢測、專家判定等方式,依據項目合同(任務)書組織驗收或結題。 第七條 重大(專項)和重點項目原則上采取會議驗收形式組織驗收。財政經費支持強度較小的科研項目(簡稱一般科研項目,下同)和軟科學研究項目可采取通信評議驗收或書面結題驗收。 第八條 縣科技局負責組織縣級科技計劃項目及受市委托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的驗收工作。除重大重點項目外,一般科研項目、軟科學研究項目可委托歸口管理部門或科技中介機構組織驗收(結題)。 第九條 科技項目驗收實行專家負責制??萍柬椖拷M織驗收應成立驗收專家組,由相關領域技術專家、財務專家與管理專家組成,技術專家應當不少于三分之二。驗收專家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第十條 科技項目驗收專家職責是:相關領域技術專家及管理專家依據項目合同(任務)書與提交的驗收材料對項目的研發內容和技術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價,財務專家依據項目合同(任務)書與提交的驗收材料對項目實施中的經費到位情況、財政科技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和項目實施的經濟效益進行評價。驗收專家組同時還應當對被驗收項目的組織實施和取得績效、獲取自主知識產權和人才培養情況等進行評價。 驗收專家要以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嚴格依照項目驗收的程序和辦法,實事求是,獨立、客觀、公正地對項目作出驗收評價意見。 驗收專家對被驗收項目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責任,對被查閱的技術資料,不得擅自使用或對外公開。 第十一條 項目驗收會場所的選定及會議標準,依照財政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驗收專家咨詢費,參照《寧波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寧波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規定的實施期內或實施期滿后3個月內向驗收組織單位提出驗收(結題)申請。無特殊原因項目逾期6個月未提出驗收(結題)申請的,終止項目實施,并按驗收不合格處理。 如不能按期驗收,項目承擔單位應在任務合同書規定完成日期前3個月內,向縣科技局提出書面延遲驗收申請報告。項目申請延期一般不超過1次,不超過規定完成日期后一年。 第十三條 申請科技項目驗收,需向項目組織單位提交以下書面資料: 1.項目驗收申請書; 2.項目合同(任務)書; 3.項目實施工作總結、技術總結報告或績效自評表; 4.項目專項審計報告或經費決算表; 5.項目實施績效資料: (1)項目研究成果(專利、論文、人才培養、操作規程、相關標準、獲獎證書、可轉化成果登記表等),一般應標注資助計劃名稱及編號; (2)涉及技術、經濟指標的有關證明資料,包括具有法定資質單位出具的技術檢測報告(前沿性、突破性技術涉及的相關指標可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用戶報告和相關的經濟社會效益證明等。 申請項目結題的,提供上述第3項的績效自評表、4-5項的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 財政科技經費資助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重大、重點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項目經費審計報告。補助20萬元以下的一般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的財務部門出具項目經費決算報告。 第十五條 科技項目驗收財務審計報告、科技經費決算報告應客觀反映該項目總經費以及財政科技經費撥款到位的情況,對照項目合同(任務)書預算科目,客觀反映財政補助科技經費及自籌經費的實際支出情況。 第十六條 驗收結論分為通過驗收、結題和不通過驗收。 1. 項目任務合同書規定的目標任務完成或基本完成(不低于85%),且財政科技經費使用合理合規的,認定為通過驗收。 2. 凡有以下情況的,予以結題:(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完成任務書規定的指標任務和相關要求,項目承擔單位和承擔人員已經盡職的,給予結題;(2)不符合驗收通過條件,且不屬于驗收不通過情況的,認定為結題。 3.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不通過驗收: (1)所提供的驗收資料、數據不真實,存在弄虛作假; (2)未經批準,項目研究內容、考核目標等發生變更; (3)無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項目驗收的; (4)存在財政經費挪用、違規使用等重大問題; (5)實施過程中出現違反基本倫理等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終止。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或因現有水平和條件難以克服或實現的技術,致使項目不能繼續或不能完成研究開發內容和目標的; 2.項目研發取得了目標產品,但由于市場變化進一步產業化應用沒有意義的; 3.導致項目不能繼續實施的其它原因。 要求申請終止的項目,應當由項目承擔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同時提交第十三條第2、3、4相關材料,報縣科技局審核。 同意終止實施的分期補助項目,財政結余經費和經審計使用不合規經費按原撥付渠道退回。同意終止的事后補助項目,企業確有研發投入且專賬核算的,驗收組應當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核定項目研發投入,根據《象山縣科技計劃項目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給予財政補助。 第十八條 科技項目驗收實行回避制度。項目承擔單位和參加單位的專家不能作為驗收組成員參加項目驗收工作。驗收組成員在項目驗收時,認為與被驗收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組成員存在直接利害關系情況時,應主動提出申請回避。 第十九條 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或補正,在6個月內再次申請項目驗收。仍不合格的,財政補助經費結余和使用不合理經費按原渠道退回財政,視情給予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科研信用不良記錄。對涉及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 無特殊原因逾期6個月不驗收的項目,縣科技局下達項目終止實施通知書并予以公開,收繳財政補助結余經費,給予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科研信用不良記錄。 第二十一條 建立科技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的科研信用制度。對科研信用不良的科技人員和項目承擔單位,三年內取消其申請縣級及以上財政資助科技項目或參與項目管理的資格。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象山縣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以前出臺的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關于印發《象山縣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