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385/2023-14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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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管理
2023-02-07
縣民政局
縣民政局
通知
主動公開
象社工辦〔2023〕1號
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人才工作相關部署,大力發展我縣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根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寧波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獎勵實施細則(試行)》(甬民發〔2022〕121號)和市民政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獎勵申請的通知》(甬民發〔2023〕9號)精神,現就我縣通過2022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并取得證書人員的獎勵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在寧波從事社會工作,通過2022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首次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或高級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員: (一)提交獎勵申請時不屬于在職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在寧波市報考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即報考時選擇的核查地點為象山縣);其中,要求參加考后資格審查的,須經象山縣民政局審查通過。 (三)完成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且登記地為寧波(即審核機構為象山縣民政局)。 在寧波從事社會工作的認定條件為,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在寧波從事過社會工作。 二、獎勵標準 (一)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證書,一次性獎勵1500元。 (二)取得社會工作師證書,一次性獎勵3000元。 (三)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證書,一次性獎勵5000元。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人所在單位已出具意見的《寧波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三)社保證明(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社保證明打印”一欄打印出具,要求載明近一年社保繳納情況;如無法提供社保證明的,請有關單位或個人書面說明情況。)。 (四)申請人本人銀行卡復印件,并由本人簽名確認。 (五)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或電子證書打印件。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實名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完成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登記(操作說明見附件2)。 (二)即日起將申請資料(一)(二)(三)(四)(五)提交至象山縣民政局(縣南部新城商務樓3號樓409室)。申請材料接收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0日。 (三)象山縣民政局審核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對擬發放獎勵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四)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象山縣民政局將在20個工作日內發放獎勵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五、相關要求 (一)請各有關單位及時通知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證書登記,將申請資料交至象山縣民政局。 (二)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逾期視作放棄,不再補發獎勵。申請人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騙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獎勵的,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處理。 聯系電話:89387882、18892679645、15757826393、13185956560 附件:1.寧波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獎勵申請表 2.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說明 象山縣社會工作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2月7日 附件1 寧波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獎勵申請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報考核查地(點)是指考生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時自行選擇的地區。 附件2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說明 一、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采取網上登記方式。持證人員可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https://www.zjzwfw.gov.cn)或浙里辦APP,搜索“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點擊“在線辦理”進行登記。 二、持證人員進入“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申報頁面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按照單位屬地優先原則選擇登記管理機構,并上傳有關材料后提交登記申請。 三、持證人員提交登記申請后,注意查詢登記結果。如因資料不齊全或登記管理機構選擇錯誤申請駁回,請及時根據要求重新提交申請。 備注:2022年度已進行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的不用再重復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