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金七門核電項目進廠道路工程。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寧波市象山縣。
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本項目主要進廠道路路線起點位于犁頭讒東南側順接規劃石浦-鶴浦通道,起點樁號 K0+000,路線沿樊喬港東側布線,在燈盞屋附近上跨樊喬港從里川洞東側新建高坎頭隧道穿山而過,在下排廠及李沙棚中間布線,在馬小坦村西側新建華山隧道后往南田墩和大南田村中間布線,然后在鳳凰山村東側及牧童喬村西側穿出,新建大崗頭隧道穿山而過到達路線終點,路線終點位于金電廠區東側電站出口處,主要進廠道路全長 10.262km。本項目主要進廠道路用雙向二車道二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 60km/h,路基標準寬度 12.0m。
次要進廠道路: 路線起點在牧童喬村附近順接現狀南金線,起點樁號K7+380,路線新建水糊涂隧道穿山而過,經水糊涂村東側,楊柳坑西側后路線終點位于金申電廠西側進口處,次要進廠道路路線全長 4.086km。次要進廠道路及連接線均采用雙向二車道三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30km/h,路基標準寬度 8.0m。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評價范圍內共涉及象山縣共計10處聲環境保護目標;工程沿線水體主要為鶴浦大河和四都河;工程范圍內涉及浙江象山南田島省級森林公園和兩處生態保護紅線(象山縣南田島森林公園生物多樣性維護、水土保持生態保護紅線和浙江寧波象山南田島省級森林公園生態保護紅線),均以隧道形式無害化穿越;工程范圍內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保護地。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地表水環境
本工程施工期對水環境的污染主要來自于橋梁、地面施工等產生的生產廢水以及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期生產廢水經過隔油沉淀等處理后回用;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清運處理,對水環境影響不大。
營運期廢水主要路面、橋面徑流,路面雨水經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體,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
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施工揚塵(施工場地揚塵、攪拌揚塵、車輛揚塵、爆破廢氣)、瀝青煙氣,通過加強施工管理,采取灑水、限制車速等措施后,揚塵等廢氣對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不大。
營運期的廢氣主要為道路行駛車輛排放的尾氣。車輛排放的汽車尾氣NOx、CO,隨著我國執行單車排放標準的不斷提高,單車尾氣的排放量將會不斷降低,運輸車種構成比例將更為優化,高能耗、高排污的車種比例逐步減少,汽車尾氣排放將大大降低,公路對沿線空氣質量帶來的影響逐步減小。
3、聲環境
施工期噪聲主要來源于施工機械和施工車輛,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過程主要包括公路施工、建橋打樁以及施工車輛運輸等。施工期噪聲源具有間歇性、高強度、無規則等特點,根據影響分析,施工期對沿線敏感點聲環境質量影響較大,隨著施工期結束,施工噪聲影響也隨之消失,但在施工期必須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減輕其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運營期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沿線各敏感點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標現象,需采取隔聲降噪措施以降低對敏感點的影響。
4、固體廢物
施工期固廢主要為工程棄渣、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等。工程棄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關規定及要求進行妥善處理;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點分類收集,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在做好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工作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不大。
運營期公路維修維護產生的廢物應妥善處理處置,進行綜合利用。在做好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工作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不大。
5、生態環境
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路基、橋墩、施工營地及臨時場地的建設,將引起土地利用方式變化,原有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等,同時施工過程中由于設備噪聲、燈光,水體和底泥擾動等均會對陸域、水域生態環境及生物活動產生一定影響。項目建設過程中盡可能少占用農田、及時進行土地復耕復綠、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建設圍欄等水土保持設施,沿線加強綠化建設等措施,總體而言本項目生態環境影響不大。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1、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生產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施工物料堆放遠離河道水體,設置集水溝,生活污水委托清運。
運營期實現雨污分流,做好路面養護。
2、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加強汽車運輸管理和維護,劃好運輸車輛的運行時間;道路定時灑水降塵,及時清掃;合理設置物料堆場等施工場地位置,物料進行圍擋;瀝青鋪澆應避開風向針對附近居民區等環境空氣敏感點的時段;隧道開挖、鉆孔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藝,對隧道口施工揚塵采取灑水降塵措施。
運營期嚴格執行《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做好公路養護工作,加強路面清掃、灑水工作,加強公路沿線進行綠化,有效抑制路面揚塵。
3、聲環境保護措施
加強施工管理、采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和低噪聲施工工藝、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區域做好臨時隔聲圍護,如確需夜間連續作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并公告居民。
本工程在設計階段合理布置工程線位,同時采取隔聲窗等措施減輕項目對聲環境敏感點的影響。
4、固體廢物防護措施
施工期工程棄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關規定及要求作妥善處理;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運營期路面維修產生的廢物應妥善處理處置,進行綜合利用。
5、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工程通過采取綠化、植樹、種草等植被恢復措施,對恢復、改善工程所在地區的生態環境將產生一定的積極作用。通過采取嚴格控制施工場地、嚴控施工廢水排放、生態修復、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一系列影響減緩措施后,工程建設不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本項目的建設符合《象山縣綜合交通“十四五”規劃》等相關規劃,項目符合象山縣“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區域的交通協調發展,工程建成運營對區域地表水、大氣、聲、生態等環境要素將產生一定的影響,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切實執行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其環境影響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因此,本工程的建設從環境保護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如需查閱相關信息,可聯系建設單位或編制單位,時限自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9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反映意見或建議。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自時限自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9日。
十、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象山港路501號寧波銀行大廈16層;
聯系人:王健; 聯系電話:13575352406 ; 郵箱:wangjian@cnnp.com.cn
(2)環評單位:浙江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浙谷深藍商務中心6號樓;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0571-88778269; 郵箱:592608184@qq.com
(3)審批部門:寧波市生態環境局象山分局
聯系電話:0574-65718716。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公示時限:本次環評信息公開起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5 日至11月29日,共10個工作日。
本次信息公示內容和時間符合相關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