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省問題編號二十四)經象山縣委、縣政府全力推進,目前已完成整改,現將具體情況予以公示:
整改任務:寧波象山水桶岙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置能力不足,2017年至今累計向市政管網超標排放滲濾液75萬噸,填埋場下方海塘還露天積蓄近7萬噸滲濾液。
整改目標:進一步提升填埋場滲濾液處理水平,并對受污染水體進行持續治理,直至水質達到V類水標準以上。
整改完成情況:
1、完成滲濾液處置能力提升。象山縣靜脈產業園沼氣綜合利用項目(內含一座日處理能力600噸的滲濾液處理站)已于2021年12月建成投用,進一步提升了滲濾液處理能力。水桶岙生活垃圾填埋場已于2020年底停進生活垃圾,2021年4月完成生態化循環改造,從源頭上減少了垃圾滲濾液的產生。
2、完成滯洪區水質治理提升。滯洪區原存的近7萬噸滲濾液(混有雨水)已于2021年4月底前全部處理完畢;滯洪區清淤及景觀打造工程已于2021年底完成施工。2022年8月,水質提升至Ⅳ類水標準。
3、加大了填埋場環境監測力度。建立常態化監測監管機制,通過自行監測與委托第三方監測相結合,確保每周一次自行監測、每季度一次第三方監測,及時掌握滯洪區水環境變化情況,落實相應措施,不斷鞏固區域水環境治理成效,確保水質穩定達標。
公示期: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5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來電如實反映。
電話:65751313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象山縣整改工作協調小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