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7X/2022-110819
工作進展
縣級政策
教育
2022-08-15
縣科技局
意見
主動公開
象檢發〔2022〕39號
第一條 為貫徹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原則,預防校外培訓機構職工利用職業便利實施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制定本意見。 第二條 象山縣教育局、象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象山縣科學技術局負責匯總各自主管的校外培訓機構所有在職員工信息。象山縣人民檢察院負責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工作,同時對相關入職查詢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第三條 本意見所稱的校外培訓機構,是指為滿足中小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等目的,依法經過審批登記的培訓機構。 第四條 本意見所稱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的違法犯罪信息: (一)因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強奸,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犯罪行為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的人員信息; (二)因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強奸,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犯罪行為被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作出不起訴決定的人員信息; (三)因觸犯治安主管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猥褻行為被行政處罰的人員信息。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條件的信息除外。 第五條 校外培訓機構新招錄負責教學、行政、勤雜、安保等在機構內工作的職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 第六條 相應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各自主管的校外培訓機構在職職工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 第七條 象山縣人民檢察院根據象山縣教育局、象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象山縣科學技術局提供的最終查詢用戶身份信息,向相關部門反饋被查詢人是否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 第八條 查詢結果只反映查詢時性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里錄入和存在的信息。 第九條 查詢結果告知的內容包括: (一)有無性侵違法犯罪信息; (二)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根據本意見第四條規定標注信息類型; (三)其他需要告知的內容。 第十條 被查詢人對查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其主管行政單位提出復查申請,由行政主管單位統一提請象山縣人民檢察院復查。 第十一條 校外培訓機構擬聘用人員應當在入職前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對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錄用。在職員工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其工作,及時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校外培訓機構未對職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查詢,或者經查詢有相關違法犯罪信息,校外培訓機構仍予以錄用的,由其主管行政單位責令改正,發生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責任。 第十三條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按照本意見規定的程序和內容開展查詢,并對查詢獲悉的有關性侵違法犯罪信息保密,不得散布或者用于其他用途。違反規定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象山縣人民檢察院 象山縣教育局 象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象山縣科學技術局 2022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