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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1753/2022-86010
縣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
2022-06-27
縣政府辦公室
主動公開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
服務對象 | 無特定對象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編號 | BXSD01—2022—0004 |
文件編號 | 象政辦發〔2022〕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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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 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象垂直管理各單位: 《關于進一步規范單一來源采購管理的通知》已經縣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7日 關于進一步規范單一來源采購管理的通知 為加強對單一來源采購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現將進一步規范單一來源采購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縣級及縣級以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服務,需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的,按本通知要求執行。 二、適用情形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是指因貨物或者服務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或者公共服務項目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主要是指前期無法預知,非歸因于采購人的情況。因采購人缺乏合理規劃導致項目緊急的,不屬于該條款規定的情形。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所采購產品列入《浙江省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 (五)所采購產品列入《寧波市重點自主創新產品推薦目錄》或《寧波市優質產品推薦目錄》,采購金額在公開招標限額以內的。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三、審批程序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情形 1.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限額的貨物、服務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組織3名以上專業人員進行論證,并在“寧波市政府采購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和內容;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專業人員對相關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以及專業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公示的期限;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財政部門的聯系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上報縣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進行補充論證,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依法采取其他采購方式;認為異議不成立的,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報縣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2.預算金額在公開招標限額標準以下,且在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服務項目,采購事項經專業人員論證后報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可以依法選擇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無需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媒體上公示。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的情形 采購人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將申請報告、證明資料等材料上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召集發改、財政、審計、政務辦、項目主管單位等進行聯合審議,審議通過后提交常務副縣長審定。預算金額在公開招標限額以上的,還需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三)其他情形 采購人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將申請報告、證明資料等材料報縣財政部門批準。 四、采購執行 (一)上報政府采購計劃。除采購方式變更審批外,其他單一來源采購經批準后,在采購活動開始前,采購單位應當根據政府采購預算,到縣財政部門備案政府采購計劃。除采購方式變更審批外,其他單一來源采購應委托縣政府采購中心實施。 (二)編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編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 (三)組織單一來源采購協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具有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與供應商商定合理的成交價格,并保證采購項目質量。 (四)發布采購成交結果公告。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成交供應商確定后2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政府采購網”公告成交結果,同時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五)合同簽訂及公告。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單一來源協商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書面政府采購合同,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政府采購網”公告政府采購合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 (六)組織履約驗收。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成立驗收小組,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驗收時,應當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確認。驗收結束后,應當出具驗收書,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項目總體評價,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驗收結果應當與采購合同約定的資金支付及履約保證金返還條件掛鉤。履約驗收的各項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七)終止情形。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報價超過采購預算的。 五、相關責任及工作要求 (一)切實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采購人是采購活動的核心,是選擇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第一責任人,依法承擔主體責任。各主管預算單位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要求,加強對所屬單位政府采購行為的管理與指導,依法向財政部門提交合規、明確、完整的申請材料,并對其合規性、真實性負責。 (二)提升政府采購專業化水平。采購代理機構和專業人員應當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在采購方式選擇上為采購人提供專業支撐,依法作出獨立判斷。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代理項目執行情況說明的真實性負責,專業人員應當對出具的采購需求、采購文件、采購程序、項目唯一性等論證結論負責。 (三)健全審查及監督機制。要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從嚴審批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縣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單一來源采購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情況及時移送縣紀委縣監委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一)涉密政府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的,按財政部、國家保密局《涉密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二)根據《關于公布象山縣2021—2022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并明確政府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象財采〔2021〕36號)要求,2022年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30萬元,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400萬元。 (三)縣屬國有企業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執行期間,國家、省、市出臺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單一來源采購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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