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529/2022-145572
部門文件
縣級政策
社會保障
2022-04-27
縣人力社保局
縣人力社保局
通知
主動公開
象人社〔2022〕28號
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保障非事業人員參加原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現就申報非事業人員2022年度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我縣2022年度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參保人員2022年4月本人檔案工資申報,具體包括: 1.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2.國家規定的津貼和補貼。 新繳費基數從2022年5月1日起執行;繳費基數上限按2021年省社平的300%核定,繳費基數下限按2021年省社平的60%核定;繳費比例仍按甬政〔1995〕22號規定的25%執行。 請各有關單位收文后按規定申報繳費基數,申報表送象山縣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審核。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象山縣財政局 2022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