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4303084X/2022-11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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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運
2022-02-25
縣港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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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主動公開
象港航法安〔2022〕2號
各港航企業: 近期,我縣火災事故多發,2月21日下午4點18分許,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石灰石運輸帶發生火災,造成物料罐區清掃作業的2名服務外包人員因煙熏昏迷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火災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為切實吸取事故教訓,為預防我縣港航行業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寧波市生產安全事故舉一反三工作制度(試行)》(甬安委辦(2018)71號),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企業開展自查自糾 各港航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結合本行業自身特點親自組織迅速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自查自糾活動。一是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常態化開展;二是安全生產風險辨識工作是否精準辨識風險,且管控有效到位;三是從業人員對本崗位相關知識和技能是否應知應會;四是是否及時更新落實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并在日常安全管理體系運行中得到落實;五是對易發火災、用電安全等重點區域和重點環節監管是否全覆蓋;六是安全生產經費是否足額提取且嚴格按規范使用;七是是否已制定應急預案及年度演練計劃,并定期開展演練;八是消防救生等應急設施、器材是否按規定設置或配備齊全,并維護到位。 各企業按照以上自查內容針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要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形成責任清單,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制定落實管控措施;切實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各企業將自查情況形成報告于3月5日前上報至縣港航管理中心。 二、開展行業督查 自2月26日起至3月15日,縣港航中心對轄區港航企業落實事故“舉一反三”和自查自糾的開展情況結合“除險保安”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進行檢查。 一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持證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滿足要求;二查管理制度,檢查安全管理、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管理臺賬是否按要求記錄并匯總;三查各類消防救生設施設備是否齊全有效;四查涉及極易產生火災的設施、場所及用電安全等措施落實情況;五查安全經費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規定,臺賬是否建立;六查是否建立包括第三方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內的人員培訓、作業前風險告知等臺臺賬的建立情況。 三、切實加強作業安全管理 各港航企業要強化安全作業管理,有效落實船舶運輸、港口裝卸作業過程中的船岸界面聯合檢查、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確保運輸及裝卸過程中的安全。各企業要嚴格規范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切實履行相應作業審批手續,加強作業風險辨識評估,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對涉及特殊動火、一級動火和進入受限空間等高風險特殊作業,嚴格執行內部審批程序和監管程序。加強承包商的管理,對承包商的作業過程必須嚴格落實全過程現場監督制度。 四、嚴格責任、落實整改 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企業要強化安全管理責任,對安全管理出現斷檔、真空,對不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對不能汲取事故教訓,不及時整改的企業,本機關將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約談、列入重點監管名單、掛牌督辦以及行政處罰等手段,確保事故舉一反三工作落到實處。對因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防范措施不到位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象山縣港航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