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當前疫情形勢嚴峻復雜,為進一步做好全縣疫情防控工作,深化“無疫單元”創建,守好我縣各類“小門”,織密織牢疫情防控安全網,根據省市相關管控政策,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就進一步壓實四方責任(屬地、單位、部門、個人責任),強化小門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各類重點場所(詳見附件)“場所碼”應實現全覆蓋。鼓勵暫未列入名單的場所(單位)能領盡領、能用盡用。
二、各類公共場所要嚴格執行“場所碼”現場查驗工作,嚴格落實“場所碼”“一掃三查”和7天旅居史“穿透式”詢問,確保“逢進必掃、逢掃必查、不漏一人”,對老年人與小孩群體進行“反向掃碼”幫助其完成核驗。
三、各公共場所、室內密閉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應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未落實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或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人員不得違反防疫規定私自外出,造成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象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重點場所名單
(一)高速服務區、貨(人)渡輪碼頭、城市水上客運船只(游船、觀光船)、城市公共車輛、出租汽車、網約車、疫情防控轉運車輛;
(二)游泳場所、體育場館、健身房等各類健身運動場所;(三)建筑業(工地);
(四)商場和超市、農集貿市場、沿街商鋪;
(五)影劇院、文化館、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六)桌游室、密室逃脫、劇本殺、游戲廳等游藝娛樂場所和上網服務場所;
(七)銀行、證券營業部、寄遞業;
(八)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行政服務場所;
(九)賓館、酒店、各類經營性住宿場所;
(十)寫字樓、辦公場所、產業園區;
(十一)餐廳(館)、咖啡、酒吧和茶座,冷鏈相關飲食、銷售店;
(十二)公園、旅游景點;
(十三)理發店、美容店、足浴、艾灸館、SPA及公共浴室;
(十四)歌舞娛樂場所、棋牌室(麻將館);
(十五)社區、物業項目部、小區、公寓樓;
(十六)醫療機構、藥店、醫療廢物處置中心;
(十七)宗教活動場所;
(十八)學校、教培機構、托幼機構、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
(十九)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殯儀館、臨時安置點。
如遇上級政策調整,將及時更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