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象審行報【2021】8號象山縣公安局2019年至2020年財政收支審計報告及審計要求,現將相關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個別服務類項目起始時間早于中標時間且部分結算內容未經審批
整改情況:我局將加強項目招標前文件審核把關,嚴格合同相關條款與招標文件相符,規范項目招投標管理。
二、協輔警加班考勤記錄缺失
整改情況:我局將進一步規范輔警加班費管理,在相關規定相關標準范圍內,提供考勤記錄等所有手續再進行發放。
三、警車用車登記不規范
整改情況:我局將嚴格貫徹落實《象山縣公安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公務車輛嚴格按《象山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按次辦理出車登記,切實加強對基層所隊用車管理的日常監督檢查。
四、執法查扣車輛管理不規范
(一)部分車輛信息未錄入執法系統。
整改情況:所涉及車輛已退還,縣局掃黑辦對辦理的全部案件進行梳理,查看扣押車輛、其他物品的扣押、登記、發還及錄入執法辦案系統情況,對在偵在辦案件全部制作專門的涉案財物管理卷,做到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扣押、登記、管理工作。2021年6月后,浙江省交警新涉案財物計算機管理系統已更新使用,現所有涉案車輛已按照要求進行系統錄入,以后不會產生查扣車輛未錄入執法系統問題。
(二)紙質臺賬登記不規范。
整改情況:現已根據《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涉案財物管理制度》,重新設計制作涉案車輛登記表,登記執法及車輛品牌、型號等信息,2016年僵尸車紙質登記簿丟失,已對登記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組織停車場定期自查清理,確保賬物相符,另重新設計制作非涉案車輛登記簿并裝訂成冊,避免再次出現缺頁和丟失。
(三)停放管理不規范。
整改情況:交警大隊已經聯系當事人前來中隊進行處理,縣公安局外包存放在停車場的62輛掃黑車輛,已全部清出。根據《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涉案財物管理制度》要求,已將兩個停車場功能進行劃分,其中何家停車場專門用于停放事故車輛和違章車輛,北山下停車場專門用于停放僵尸車和其他單位暫存車輛,并已分類劃區停放,查扣車輛已粘貼編碼。
五、丹城停車場職工工資超標
整改情況:因情況較復雜,縣局多次聽取交警大隊對停車場職工工資超標的情況說明,并要求交警大隊對停車場職工工資按照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交警大隊召集所有停車場職工聽取他們的意見,明確表明工資待遇超標必須進行整改,先從降低年終考核獎著手解決。同時積極向縣政府報告及有關部門對接,請求解決停車場歸屬及職工的工資待遇問題。
六、個別派出所食堂收支核算不規范
整改情況:我局各所隊經費專戶2021年8月已全部開通網銀轉賬功能,所有支出不允許現金支付,全部通過轉賬方式進行結算,包括食堂日常支出;規范各所隊食堂管理,設立食堂收支賬,由食堂人員對每日采購進行登記,并由內勤審核,對每周采購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并入賬,每月將食堂賬目交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并整理入檔。
七、車管所搬遷情況
整改情況:縣財政2021年預算未安排車管所裝修項目,導致交警大隊車管所一直未能搬至東陳4S店旁商貿大樓。2021年7月交警大隊向縣財政局爭取,財政局同意保障車管所裝修資金,現該項目已報發改,預計8月底之前立項完成,接下去招投標后進行裝修施工。
八、邊防轉隸車輛情況
整改情況:根據2021年6月18日寧波市財政局對象山縣財政局《關于原武警寧波邊防支隊劃轉地方公安機關涉及公務用車編制核定的函》內容,保留原邊防執法執勤用車1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0輛,共計23輛公務用車,現正在辦理公務用車管理系統車輛調撥手續,下一步將進行公務用車資產劃撥手續。
象山縣公安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