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繳存職工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服務提出更高要求,時有群眾通過各種渠道表達訴求,希望將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納入逐月劃轉范圍。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于2022年1月1日起開展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以下簡稱“商貸委提業務”),是“一證辦、全城辦、網上辦、移動辦”之后的又一項服務舉措,也是進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舉措,響應民生呼聲,提升服務水平,展現窗口形象的具體行動。
1、問:什么是商貸委提業務?
答:商貸委提業務是指取得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繳存職工與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后,在貸款結清前的每個月,委托中心將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中,不大于上月已歸還貸款本息額的住房公積金,直接劃入借款人的指定銀行卡內。
2、問:辦理商貸委提業務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商貸委提業務的辦理條件:
(1)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辦理的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且貸款銀行為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寧波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郵儲銀行、農信聯社(農商行);
(2)簽約時無逾期貸款發生;
(3)簽約時公積金系統里由貸款銀行提供的實時貸款數據;
(4)簽約時,簽約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
3、問:公積金商貸委提業務辦理時間?
答:2021年12月31號(含)以前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取得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商貸的,按照貸款月份分批辦理商貸委托提取簽約手續。2022年1月份:1-3月簽訂商貸的職工;2月份:4-6月簽訂商貸的職工;3月份:7-9月簽訂商貸的職工;4月份:10-12月簽訂商貸的職工。2022年1月1號(含)以后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取得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商貸并符合商貸委托提取條件的,可以辦理商貸委托提取簽約手續。
4、問:辦理商貸委提業務需要帶什么資料?
答:符合條件的職工辦理商貸委提業務時,需提供身份證、借款合同原件、還貸卡(寧波市行政區域內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寧波銀行、農信聯社的借記卡),到中心辦事大廳面簽委托書。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辦理委托提取業務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關系證明(證明材料已實現數據共享的,則無需提供)。
5、問:我打算在1月5日去辦商貸委提簽約,第一筆提取資金在什么時候能打給我?
答:中心會根據您的還款情況,在商貸委提簽約的次月開始打款,打款時間為每月20號左右。即您1月份簽約的,中心在2月20左右進行第一次打款。
溫馨提醒:請您自行關注還款卡余額,確保還款日卡內有足夠金額用于還款,避免出現逾期!
6、問:貸款提前全部結清后,商貸委提業務是否自動終止?
答:貸款結清當月,商貸委提業務不會自動終止,次月中心仍會根據上月的結清金額進行劃款,之后委托書的效力自動終止。
7、問:已辦理商貸委提業務,近期想另買一套住房,且要申請組合貸款,要不要辦理相關手續?
答:貸款結清當月,商貸委提業務不會自動終止,次月中心仍會根據上月的結清金額進行劃款,之后委托書的效力自動終止。根據當前政策,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額度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掛鉤。如職工近期計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及時到中心辦理商貸委提終止業務。特別是在貸款結清后,應當月辦理終止手續,避免次月中心根據結清金額進行劃款,從而影響貸款額度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