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4303084X/2021-114306
部門文件
縣級政策
水運
2021-09-01
縣港航管理中心
縣港航管理中心
通知
主動公開
象港航〔2021〕6號
各海運企業: 為促進我縣海洋運輸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縣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海洋運輸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象政發[2020]184號)、《關于印發加快推進象山縣航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象政發[2016]36號)文件精神和《象山縣海洋運輸業健康發展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象港航[2021]2號)、《象山縣航運業健康發展扶持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象港航[2016]11號)之規定,經企業申報、縣港航管理中心和縣財政局聯合審核,對符合2019年度新增運力補助條件的寧波廣通海運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給予(第一年)36.84萬元的補助;對2018年新增運力的寧波金川海運有限公司等二家企業,給予(第二年)38.34萬元的補助;對2015年新增運力的寧波大唐海運有限公司,給予(第五年)6.96萬元的補助;對2014年新增運力的寧波金川海運有限公司,給予(第六年)15.07萬元的補助。對符合2019年度運力規模達到10萬噸級的寧波永正海運有限公司等二家企業給予每家20萬元的補助。對符合2019年度獲評省級“誠信企業”的寧波海躍海運有限公司給予10萬元的補助。本次共下達補助資金147.21萬元(詳見附件1)。 本次補助資金由縣港航管理中心負責撥付到獲補企業賬戶(詳見附件2)。企業按規定使用好補助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附件:1.象山縣2019年度海洋運輸業財政補助資金分戶明細表.xls 2.象山縣2019年度海洋運輸業財政補助企業賬戶情況表.xls 象山縣港航管理中心 象山縣財政局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