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素靜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建設我縣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建議》(第9號)收悉,經與相關部門商量,現答復如下:
隨著全球汽車產業發展格局加快重塑,新能源汽車成為汽車產業轉型發展的主要方向和推動世界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引擎,世界主要汽車大國紛紛加強戰略謀劃,強化政策支持。我國將發展新能源汽車上升為國家戰略,碳達峰、碳中和主攻目標為新能源汽車發展提供新機遇,新能源汽車產業正處于重要的戰略機遇期。經過多年持續努力,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已建立一定的先發優勢和規模優勢,隨著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基本成熟,動力電池成本持續下降,新能源汽車在汽車銷售量中的占比不斷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縣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超過2500輛。按照《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甬政辦發〔2017〕82號)有關要求,我縣積極謀劃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為新能源汽車發展提供重要基礎支撐。截至2020年底,全縣已累計建成非家用充電樁670多根,約占全市的7%,總量排名全市第6位。其中,專用樁約280根,公共樁約390根,另外在供電部門申請的家用充電樁近1500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需求。
為更好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需求,方便綠色、低碳出行,加快推進象山縣域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下步我縣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規劃引領。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2019年落實發改部門啟動《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2020年底前正式形成報批稿,是寧波市唯一開展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的縣市區,該《規劃》將于9月底前正式印發。《規劃》空間覆蓋全縣18個鎮鄉、街道,規劃期至2025年。規劃重點是公共樁和專用樁,同時引導鼓勵自用樁建設。公共樁建設遵循從城市中心向城市邊緣地區延伸、從城市優先發展區域向一般區域延伸的原則,按中心城區建設路以北500米、其他區域900米的服務半徑進行布局,并建議采用“一樁拖二槍”模式的直流快充充電樁進行配建。“十四五”期間,我縣將規劃新建充電樁3200根左右,從領域看,規劃建設公共交通充電樁約620根,環衛車輛充電樁約130根,社會停車場充電樁約670根,商業、辦公、機關企事業單位充電樁約420根,4A及以上景區充電樁約1360根;從類型看,規劃建設專用樁750根,公共樁2450根;從空間看,中心城區約規劃建設1250根,周邊鄉鎮約規劃建設1950根,可較好滿足城鄉各領域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需求。同時,為規范高效開展充電樁建設,提升服務品質,縣里研究確定由寧波交運建設集團公司和特來電新能源公司組建合資公司,具體負責公共充電網絡投資建設及運營維護工作。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人民幣,其中交運集團出資80%,特來電出資20%。
二是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布局合理、適度超前原則,加快建設縣域多層次充電網絡,進一步完善城鄉、城際公共和專用充電設施建設,推進公共停車場一體化建設充電設施,支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區按需配建充電設施。8月底前制定出臺加快推進充電樁建設相關文件,進一步明確我縣充電樁建設工作方向、原則和路徑。縣發改部門將持續跟進督促合資建設單位根據我縣《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年度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充電樁建設進度信息報送機制,做好實施過程事中分析,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今年計劃在中心城區、石浦鎮建設公共樁100根。同時,省政府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布局,2018年啟動全省綜合供能服務站建設,并列入省民生實事工程,具體工作由發改部門統籌推進,我縣至2020年底,新建成集加油、充電、加氫等多種能源為一體的綜合供能服務站5座,改造增設充電設施加油站5座。下步將按要求繼續推進綜合供能服務站建設,鼓勵引導已建成加油站拓展充電服務,進一步織密新能源汽車充電網絡。
三是嚴格執行新建民用建筑充電設施配建相關規定。2017年下半年以來,我縣按照市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要求及《寧波市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和充電設備配置與設計技術規定(試行)》(2017甬DX-05)標準,即已在新出讓地塊規劃條件中對充電設施配建要求進行了明確,并在建設環節按此執行,如保集瑞府、涌清府、象東府等新建居住區均按要求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2020年9月份,市住建局下發《關于發布寧波市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和充電設備技術規定的通知》(甬建發〔2020〕80號),對2021年后新建民用建筑機動車停車位中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位及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位中快充停車位配建要求再次明確,其中住宅不小于14%和3%,辦公不小于12%和14%,旅館不小于12%和12%,醫院療養院不小于14%和18%,公共停車場(庫)不小于15%和50%,商業、餐飲、娛樂、影(劇)院、會展中心、體育場(館)、圖書館、紀念館、博物館、科技館、游覽場所、老年人照料設施等其他功能性建筑不小于12%和15%;同時要求住宅工程在配建指標以外的停車位,要做好電力接入方面的安裝條件預留。縣里將繼續嚴格執行該《規定》,落實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在新出讓地塊規劃條件中進行明確,落實住建部門督促建設單位按要求進行配建,做好建筑竣工驗收,確保各類新建民用建筑充電停車位和充電設備按要求配建到位。
四是積極推動老舊小區充電樁建設。今年2月份,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象政辦發〔2021〕8號),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并明確將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列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內容之一。其中,對于列入年度改造計劃的,小區業委會統一提出充電樁改造需求,納入老舊小區改造方案,按需配建停車位,并預埋管線設施;對于未列入年度改造計劃的,由小區業委會向屬地街道(鎮鄉)上報充電樁安裝需求,住建部門在后續改造計劃中分批次安排。今年共有5個老舊小區列入年度改造計劃,將改造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位120個,分別是丹東丹峰社區(丹峰小區)82個、爵溪瀛海社區(碧海園)12個、丹西文昌社區(一建公司)18個、丹瀛社區(天安一區)4個、石浦海寧社區(靜河苑)4個。考慮到2000年后建成未配建充電設施小區的實際情況,縣里從鼓勵新能源汽車使用出發,選擇一個小區進行試點,具體由小區業委會向供電部門提出充電設施配建用電申請,縣發改部門聯合供電、住建等單位,會同小區業委會共同謀劃布局線纜敷設、表箱安裝等方案,探索總結費用分擔方式、具體操作流程等經驗,并加以推廣,試點工作定于6月份啟動。同時,將通過推進充電樁報裝服務接入“浙里辦”平臺等方式,切實為居民安裝充電樁提供便利。
五是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服務管理長效機制。為方便新能源汽車車主及時查詢周邊跨品牌充電樁信息,更好滿足充電服務需求,提高充電樁利用率和管理服務水平,縣里將探索出臺新能源汽車充電高效利用和充電車位管理相關規范性文件,推動法律法規適用性研究以及標準化建設;結合數字化改革,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智能服務平臺,提升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網絡化和體系化水平。同時,結合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情況,建議縣政府適時明確日常監管責任部門,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運行、安全管理。同時,督促充電樁建設單位加強充電設施運營維護,切實減少故障樁,消滅“僵尸樁”。繼續執行好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錯時開放有關文件精神,為社會新能源汽車充電提供便利。對于開放公交場站建議,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及交通運輸行業安全反恐管理及場站運行要求,公交場站實行封閉式管理,目前較難實現共享共用。對非營運線路的停保場,白天可以對社會開放。
六是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截至2020年底,我縣共擁有新能源公交車250輛、物流車10輛、環衛車16輛,我縣將繼續執行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文件精神,持續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公務用車,以及城市公交、出租、環衛、郵政、城市物流配送等公共領域應用,積極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相關稅收優惠、財政獎補、促進消費等政策,探索出臺新能源汽車充電、高峰時段限行、停車方面優惠政策,推進汽車的新能源化。今年計劃增購新能源公交車90輛、混合動力公務用車16輛。同時,加強培育新能源汽車服務市場,積極對接引進多個品牌的新能源汽車4S店,最大程度保障新能源汽車車主就地獲取優質售后服務。
最后,再次感謝你們對新能源汽車基礎建設設施工作的關心,希望今后繼續關心,為創建美麗象山共同努力。
象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7日
(聯系人:徐開,聯系電話:89387397、1885806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