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14/2021-74651
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
2021-06-17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主動公開
主題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 | ||||||
服務對象 | 無特定對象,無特定對象 |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
規范性文件編號 | BXSD63-2021-0001 | ||||||
文件編號 | 象自然資規發〔2021〕21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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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 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有關部門: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我局對2020年12月31日前印發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 經過清理,《象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施信用管理辦法(試行)》(象自然資規發〔2020〕47號)因其內容已不適用,象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予以廢止,現將廢止文件公布如下(見附件)。凡公布廢止的文件,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信用管理的依據。 附件:決定廢止的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象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決定廢止的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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