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向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的目標看齊。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現將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如下:
一、總體工作情況
(一)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
2020年2月4日,在街道501會議室主持召開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專題會議,街道黨群副書記楊志國從充分發揮組織引領、嚴格依法依規決策、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加強法治隊伍建設、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推進基層依法治理等6方面對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匯報。對照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目標,從權責清單標準化建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開展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應用、強化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強化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等9個方向抓好落實。
(二)嚴格依法依規決策
1、健全落實法律顧問制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共象山縣委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丹西街道辦事處法律顧問制度》,并根據文件要求聘請寧波振興法律服務所邵利民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參與街道法治建設。在法律顧問協助下,2020年共審核政府性合同250個,幫助街道代理訴訟3次,依申請公開3次,積極參與如重大行政決策,重大項目建設,特定事項協調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涉法事務。
2、健全落實決策審查制度。街道根據《象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象山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丹西街道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根據《中共象山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關于推進鎮鄉(街道)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制定《丹西街道合法性審查清單》《丹西街道合法性審查流程圖》,2020年街道列入重大行政決策的項目為“周建、里新、下蔣家城中村改造項目”,該項目為2019年續建項目,決策承辦科室為城中村改造專班,承辦科室嚴格按照《丹西街道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開展《象山縣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實施拆遷辦法》修改研討會、合法性審查座談會,周建、里新、下蔣家村拆遷補償實施方案座談會,丹西街道周建等三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遷補償方案研討會,三村房屋拆遷實施辦法合法性審查座談會,三村拆遷補償實施方案座談會,集體房屋拆遷政策座談會,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開展社會穩定分析并提出防范舉措,并組織三村村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體現公眾參與、民主決策、公開公正原則。
3、健全落實信息公開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以及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縣政務公開工作部署要求,街道結合“最多跑一次”工作,積極對接縣委編辦,對街道權力事項進行梳理,完成“全科一窗受理”共263個事項清單制定工作。2020年,街道已通過象山縣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板塊,從機構概況、法規公文、政府決策、工作信息、財政信息等方面公開信息104條,微信公眾號公開393條,微博公開10條,處理依申請公開3件。線下通過村(社)政務公開欄、宣傳欄,將街道政務工作動態、重點領域公開信息、政策與決策文件等通過紙質形式進行公開。
(三)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1、配全配強執法證持有人員。為保證街道執法力量維持高占比,根據上級要求街道積極開展執法證清查、信息補充、組織報名、培訓等工作,2020年已對退休人員等證件進行清查;對街道本級及應急管理局信息進行維護,完善執法人員信息,平臺信息完整度達到100%;通過培訓,共有5人通過考試取得新證。目前,街道持有執法證人員33人,占行政編制人數92%。丹西城管中隊執法人員10人,輔助人員60人,執法證持有率100%。
2、健全落實“三項制度”。依照《象山縣丹西街道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等執法活動時,嚴格按照規定著裝,佩戴證件標識,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全過程公示執法身份,通過拍照、視頻、案卷記錄等手段嚴肅執法活動,存儲執法過程。在辦案過程中主動聯系當事人,告知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出示紅頭文件、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現場讓當事人簽訂《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做到每一步執行都有法可依,有據可循。據統計,城管中隊2020年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200余份。
依照《象山縣丹西街道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象山縣丹西街道行政執法音像記錄事項清單》、《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規定》有效維護執法人員正當執法權益和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保障執法人員正確使用行政執法音像記錄設備,做到事實說話,依法辦事。丹西城管中隊設置檔案室,配備鏈接電腦,專門用以集中存儲執法過程中各階段產生的錄音、影像資料,做到一案一檔,此外《使用規定》還規范了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綁定各執法人員對配給記錄設備的責任,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的記錄水平,使執法記錄打破時間與空間限制,起到文件備案多樣化效果。
依照《丹西街道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與《丹西街道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規程》,街道從行政許可與行政處罰兩個類別處理村經濟合作社合并、分立、終止核準、承包土地調整審批,承包方無正當理由棄耕拋荒兩年以下的處罰,違反民兵管理規定的處罰等權力事項劃定執法審查范圍,通過制定《丹西街道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查辦事流程圖》,做到審核主體明確、審核范圍明確、審核內容明確、審核程序明確;街道嚴肅落實“三重一大”備案制度,將上會事宜商議情況記入會議記錄本,把構成“三重一大”要求事宜記入備案表,每份備案表附上會議記錄與商討結論將備案情況上報縣組委與縣紀委,2020年街道“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計186件。
(四)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
1、圍繞實事扎實落實宣傳。街道司法局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圍繞本年疫情防控、復工復產、撤村并居(村)、村社換屆等實事重點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通過懸掛橫幅、外放喇叭、分發傳單、公示公告、公眾號宣傳等方式,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力求通過法治宣傳手段,保障街道重點工作平穩推進,保證社會長治久安。疫情防控期間街道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6萬多份,懸掛橫幅1000多條,開展村(社)自治講座13場,下發擴音喇叭百余個,租用巡邏車8輛;撤村并居(村)及換屆選舉期間,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一萬多份,送達致村民的一封信一萬多封,張貼告示、工作提示單等500多張。
2、建立健全學法用法述法制度。根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街道制定領導班子成員學法用法述法制度,并根據制度開展工作。一是堅持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領導班子每年度法制學習不少于30小時,并將完成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二是堅持法制培訓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度分期組織本單位領導干部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并納入年度領導干部培訓計劃。三是堅持舉辦法制講座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舉辦兩次適合本單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講座。四是堅持自學與輔導相結合。領導干部結合自身工作性質和特點,加強法律知識自學。2020年已召開兩次法治專題講座,分別為9月1日“光明云說法、民法典專家談”組織全體街道干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進行學習,11月24日寧波市十佳律師張友明律師,就“職務犯罪預防”為主題,到街道開展專題講座。
(五)扎實推進基層依法治理
1、建立健全法治創建體系。街道按照上級部門要求,依照“要有一個好支部、一套完善的村規民約、一張清晰明了的小微權力清單、一個起作用的法律顧問、一個管用的村民說事平臺等內容”積極推動村(社)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目前街道仇家山村、九頃村為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楊家村、洋心村、白石村、瑤琳社區、文昌社區、北路社區等為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仇家山村為市級三治融合村。2020年仇家山村與洋心村被評為省級善治示范村。
2、建立健全基層平安建設工作體系。街道將“創新街道治理模式建設”作為“一鎮鄉(街道)一特色”改革創新三年建設項目,該項目圍繞丹西街道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建設展開,主要包括調處制度、調處體系、調處中心裝修工程、“劉大姐”工作室、“阿德哥”警務室等子項目建設,通過建設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達到信訪糾紛綜合處置,各級單位聯動化解、維穩工作全面鋪開的目的。
通過融匯“楓橋經驗”與區域實際,經過3次專題研究討論,街道已先后出臺《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建設的意見》《“街道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聯動執法工作機制》《“大徐經驗”與“一中心四平臺全科網格”治理體系融合機制》《信訪代辦制度實施方案》等文件,進一步建成丹西特色矛調機制,為下一步健全基層平安工作體系提供保障。
為穩定推進行政村規模優化調整工作、村(社)換屆選舉工作,街道組織專班,調研、預判工作推進風險點,審時度勢,創新制定村主任助理制度,29個行政村均配備派出所民警擔任村主任助理,全程參與村務會商會議,為村(社)重點工作穩步推進提供重要支撐。同時針對面上不顯,事后發生的信訪問題,街道創新信訪代辦模式,充分發揮職能科室、調解組織、聯動單位等調處力量,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成訴、成訪之前。
2020年設立信訪代辦點51個,招募代辦員103名,處置村級代辦件28件,街道代辦件9件;人民調委會共受理民事糾紛241起,調處成功241起,調解成功率100%;民情會辦平臺受理79件,辦結率100%;12345平臺受理670件,辦結率100%;“平安寧波”E通平臺受理10989件,辦結率100%。
3、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為全面深化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幫助解決農村基層治理中的實際問題,促進鄰里和睦、家庭美滿,加強基層政權建設,街道設計村規民約掛牌,在街道下轄29個行政村便民服務中心上墻,將村民自治章程向大眾公開。2020年依托“一中心四平臺”建設,“村民說事”制度,村內自治解決鄰里糾紛、環境治理、消防安全、生活困難等各類問題526件。
二、存在問題
一是制度運轉仍有不暢。合法性審查進一步規范后,制度運轉還不熟練,審查過程中承辦科室偶爾出現錯誤遞送情況。
二是缺乏法律專業人員上崗。目前街道涉法工作多由法律顧問參與,本級缺少法律專業、熟悉法治工作干部。
三是法治思想學習不夠充分。干部職工學法用法意識還不夠強烈,安排學法次數還不夠頻繁。
三、下步舉措
一是再次強調相關制度審查規程,增加合法性審查工作“回頭看”頻次,及時糾正承辦科室錯誤遞送現象,保證法治政府建設有序開展。
二是吸納法治建設人才,在街道處理涉法事務,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加強法治思想學習,提升干部職工學法用法意識,通過法律知識幫助開展日常工作。
法治建設工作是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有力保障,丹西街道將進一步深入學習法治政府建設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明確工作要求,抓緊落實上級任務,根據街道建設實際,全面部署,深化運行,為推進縣域法治建設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