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3月初分別向各鎮鄉(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委編辦、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住建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消防大隊等29個相關單位征求了意見,收到縣財政局、石浦鎮人民政府2個單位意見建議,共計3條。其中采納2條,不采納1條,其他單位無意見。
縣財政局的意見建議為:1.建議將“4.完善幼兒園規劃布局”中的“2022年前,全縣新(改、擴)建普惠性幼兒園8所左右”修改為“2022年前,全縣新(改、擴)建普惠性幼兒園5所左右”。
2.建議將“11.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待遇。”中的“依法保障并提高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工資待遇,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上年度我縣社平工資水平。”修改為“依法保障并提高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工資待遇,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上年度當地社平工資水平”。
兩條建議采納。
石浦鎮人民政府的意見建議為:建議將總體要求中“二級及以上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75%以上、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90%”的兩個指標要求適當降低。
本條建議未采納,理由:參照寧波文件要求。
象山縣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