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在中國人民銀行象山支行的召集下,政銀不動產登記工作座談會在中國人民銀行象山縣支行五樓會議室舉行。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及全縣26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30人參加了座談。
會議主要聽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以來,銀行對涉及在抵轉移等條款的理解,以及日常業務辦理中遇到的實際案例、優秀舉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6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會上,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就優化在抵轉移登記流程和如何化解抵押登記中的風險等問題和與會人員作了深刻的闡述和講解,并就合并辦理等細節問題與相關單位進行積極溝通和探討。一是建立和健全運行和協助機制。通過銀行專業法律人士對涉及業務進行認真解讀,對理論體系及實際業務進行建設,防范對接過程中出現的風險,有效打通辦理過程中的壁壘,最大程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便民利民。二是再次加強事前調查、事中監管、事后核查,確保抵押物現狀與權證記載一致,避免被拍賣的抵押不動產因違建無法登記引起的債權無法收回的風險;三是加強溝通、繼續創新,繼在抵轉移等出臺后,轉移登記+抵押登記組合登記進銀行更利于實際操作及風險防控,鼓勵銀行進行業務拓展,將轉移登記納入辦理事項,規范開展試點合作。
各家銀行代表進行交流發言,主要圍繞在抵轉移辦理中如何應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規范不動產抵押登記行為,共同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問題進行了充分探討,也對提前梳理抵押情況等問題提出了建設性意見。
此次座談會進一步加強了不動產登記中心與金融機構的交流、合作,進一步提高不動產抵押登記風險和金融風險的防范意識,有利于深入提升不動產登記改革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