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負責人 |
方紅紅 |
機構職能 |
擬訂全縣公共文化、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及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文藝活動。指導文藝社團開展工作。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推進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實施文化和旅游重點惠民項目。指導全縣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社會文化工作。指導公共文化和旅游設施建設。指導古籍保護工作。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工作,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深度融合。負責組織文化、旅游志愿者開展活動。 |
公開電話 |
0574-89387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