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人民政府:
鎮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期間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29件。這些建議涉及:工業交通方面3件,城建環保方面10件,農林漁水方面11件,社會事業方面1件,旅游方面2件,其它方面2件。為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切實做好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根據《賢庠鎮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處理議案和代表建議的辦法》的有關規定,現予以交辦。
鎮政府應堅持依法辦事、實事求是的原則,以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研究辦理代表建議。在2019年4月30日前(第一法定時間)將辦理結果以政府文件書面答復代表(樣式附后),并抄送鎮人大主席團。對辦理難度較大、不能如期答復的,應向代表說明情況,待辦完后再正式答復,但最遲不得超過2019年7月31日(第二法定時間)。鎮政府在答復代表建議時,應向代表發送《代表反饋意見表》(樣式附后),并交鎮人大主席團。代表對答復不滿意的,要重新辦理,在1個月內再次書面答復代表。辦理數名代表署名的建議時,其書面答復應當分送每位代表。
賢庠鎮人大主席團
2019年1月30日